公交卡“磨损费” 磨掉了公益成色

2015年06月26日 07:48   来源:西安晚报   何勇海

  南京市民王女士近日去办理公交卡(金陵通记名卡)退卡,却被告知曾经被收取的30元押金无法退还,原因是公交卡每月还要收取1元的磨损费,30元押金早就被“磨损”掉了。记者调查后发现,在《金陵通记名卡办理规定》中的确有磨损费一说,但有市民对磨损费收取是否合理,提出了自己的质疑。(6月25日《扬子晚报》)

  作为上班族,每天怀揣一张薄薄的公交卡四处奔波,在享受着城市公交带来的便捷之时,又不得不忍受着城市公交制造的拥挤。而身上那张日日相伴的公交卡,其实也备受诟病——不想再用时会普遍遭遇“退卡难”,说好可以退的那二三十元押金往往有去无回。而“吃掉”老百姓公交卡押金的借口,要么是“折旧费”,要么就是“磨损费”,可谓是巧立名目,巧取豪夺。

  事实上,公交卡“磨损费”之说并不高明。现在很多城市(包括南京)推行的公交卡,都是非接触式公交卡,不必插拔卡片,只需将卡片放在读卡器附近一定距离内就能实现刷卡;一般都配有外套,增加了卡片的使用寿命,因此不存在因插卡、灰尘油污而导致的弯曲损坏等问题。每月再收到1元磨损费,恐难以服众。即使南京公交卡办理规定中确有“磨损费”一说,但这个规定是2007年出台的,是不是早该寿终正寝、另立新规了呢?

  或许有人要说,任何东西在使用过程中都有损耗,非接触式公交卡也不例外,只是磨损程度较小。这种说法,并不影响对公交卡收取“磨损费”是乱收费的定性。正常的磨损是发卡方应承担的运营代价。如果公交卡可以收取“磨损费”,银行卡、水电卡、燃气卡乃至于饭店里的碗筷等,是不是也可收取这种奇葩费用?何况,公交卡只是乘车的电子凭证,并非普通商品,消费者在使用普通商品之后再行退换,恐怕才有“磨损费”一说。

  换个角度说,公交卡押金收而不退,以“磨损费”等理由侵吞,显然违背收取押金的原意。据住建部IC卡应用服务中心的数据显示,全国有4.2亿多张正在使用的公交IC卡,仅以每张卡收10元押金的最低额计算,全国公交卡逾42亿元押金若存入余额宝,一年利息可达上亿元。老百姓所交公交卡押金,已给公交企业带来很大一部分收益,即使要收“磨损费”,用押金利息抵消已绰绰有余,再将押金本金抵作“磨损费”,无异于双重夺利。

  可以说,公交卡“磨损费”磨掉了公交企业的公益成色。城市公共交通是市民出行的主力军,是每个城市不可或缺的公益性事业,它享受着财政补贴,就理应肩负起为公众提供公益性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岂能为满足一己之私欲,将老百姓公交卡里的押金自行“磨损”掉?从公交卡大收“磨损费”来看,如何监管公共用卡的发卡单位,如何遏制公益性行业、企业唯利是图,如何保障公交卡押金不再是被蚕食的“唐僧肉”,当是极力求解的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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