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岁的无业男子田福生,冒充清华、北大双硕士,自称做奢侈品生意,4年多的时间里,通过QQ聊天等陆续与15名女大学生谈恋爱,并骗取人民币35万余元,至少3人曾为其打胎。更令人吃惊的是,有几名被害人是同一所学校的校友,甚至还有两位被害人是同一寝室的室友。17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方以诈骗罪对田某提起公诉。(6月18日《京华时报》)
受害者不幸的人生遭遇,又一次演绎成,众人的香艳谈资。于是,在一种起哄戏谑、且怒且怨的氛围内,这一诈骗案被描述成“大叔逆袭”,甚至被视作一段令人钦羡的“伟绩”?而与此同时,那15名受骗的女大学生,似乎并未得到多少同情。一干围观者俨然更习惯于,摆出一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姿态,对之横加嘲讽、肆意批判。凡此种种,当真可算节操碎了一地。
面对此类桃色新闻,公共舆论对“受害女性”的剖析,往往都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刻薄。比如说,总是以“有错推定”的视角,来想象女性角色的所作所为;总是以荤腥调侃的口吻,来“消费”事件本身最隐秘、最细节的部分。在很多时候,明明是受害者,却在第一时间成为被指责的对象……而在田福生一案中,上当受骗的女大学生们,当然难逃被贴上虚荣、低智、不知耻一类的标签。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解读此类情债案,已然形成某种充满恶意的、程式化的套路。那就是,忽略真实的来龙去脉,忽略法理、道德的界定,反倒自以为是地,想象出“不堪剧情”并据此围攻讨伐。这种种现实因素,一同作用于田某案中,也便形成一股诡异的舆论风向。
所谓大叔逆袭,本质上不过是“渣男作恶”。这一判断,理应是我们理解该案的基本立场。受害女大学生也许有错,但既无直接的事实依据,公众本该心怀同情、嘴下留德才是。值得反思的是,在一个价值日益多元的时代,诸如“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类的粗糙标准,是否仍旧适用于我们之于“情债纠纷”的观察——事实上,从没有一套绝对适用的解读框架,可被套用来就所有个案展开分析。
或许,每一起个案,都有独特的原由。以田某案为例,实在有太多有待深思的地方:女大学生的社交偏好与心理弱点,网络工具所衍生的技术性风险,以及异性魅力的行为学构成,诸如此类都是值得研究的严肃议题。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