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起诉“6个翅膀8条腿谣言”的法治意义

2015年06月03日 06:45   来源:红网   符向军

  因不堪长期网络谣言困扰,肯德基近日一纸诉状将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帐号告上法庭,并共计索赔350万元。目前法院已受理并立案。(6月2日《天府早报》)

  如肯德基总裁屈翠容所述,这次起诉源于长期以来,关于肯德基使用6个翅膀8条腿的“怪鸡”谣言,以及“烤熟的鸡肉有活蛆”的话题炒作,涉案被告是分属三家企业的十个微信账号。但事实上,“涉谣”帖子阅读数超过十万条的微信账号就超过130个,传播范围之广、负面“杀伤力”之大,可以想象,但之所以至今才迟迟起诉维权,且只选取10个微信账号作为被告,肯德基自有不得已的苦衷——网络名誉侵权的维权困境。

  维权难首先源于举证难,而举证难的症结就在于,互联网作为虚拟空间,具有隐蔽性、随意性、分散性、不确定性等多重特点,加上网上信息本身的片面化、碎片化,造成侵权主体、事实不明,侵权证据难以固定、采集,需要借助媒体平台、网络运营商乃至网监部门的多方配合,才有可能精准“定位”侵权事实及侵权者,受害者维权,势必耗费时间、精力、能力的巨大成本。而且,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也让惩治网络谣言力有不逮。

  网络与自媒体的迅速发展,让人们获取信息无比便捷,也让虚假不实信息、谣言四起,特别是随着微博、微信的红火,许多大V、公众号出于商业营销需要,大量转载、抄袭、改编未经核实的网络传言,甚至不惜添油加醋、传言造谣,形成“眼球”效应,以“吸睛”达到“吸金”目的,或者试图挤压同行和竞争对手,但与之相对的,是违法成本的低廉甚至没有,是监管不力和维权渠道的不畅。比如作为腾讯微信管理平台,并不自动分辨微信抄袭、传谣、造谣问题,而要基于网友、受害者举报,但需提供足够证据、手续加以核实,且不承诺处理期限,而即便涉事微信账号被查封,改头换面重新注册又能“另起炉灶”“开张营业”,违法成本几乎为零。

  近年来,国家“净网行动”等治理谣言力度越来越大。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谣犯罪予以刑事规制,与《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等构筑起打击谣言的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责任,尽力让“谣言止于法律”,给了许多网络谣言受害者奋起维权的信心和武器。这也是肯德基起诉“怪鸡”的重要动力。

  6个翅膀8条腿的“怪鸡”,“烤熟的鸡肉有活蛆”,这些耸人听闻的字眼,极大刺激公众的神经,极大破坏肯德基的品牌形象。肯德基起诉“怪鸡”,迈出了依法维权的重要一步,也具有法治示范意义。期待以司法的公正裁判,为泛滥猖獗的微信账号抄袭、传谣、造谣等乱象敲响警钟,为今后依法有效规范自媒体运行秩序提供鲜活经验,并在民法通则、刑法、侵权责任法等粗线条法律规制基础上,出台针对自媒体传谣、造谣等的专门法律,最终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来关上微信传谣、造谣之门,将一个安宁、清净、健康的朋友圈还给朋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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