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儿童节,孩子们放了假,许多家长却由于要上班而没有时间陪孩子过节日。针对这个情况,深圳市政协委员张小梨提议,在深圳立法规定儿童节给家长放假,并且希望企业自发为家长放假。(6月1日《南方都市报》)
儿童节应不应该给家长放假?这一话题早就被讨论多次,持赞成观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笔者认为,目前在我国,进行儿童节给家长放假的立法并无必要,理由有三:一是对改进亲子关系效果不大,二是有可能造成企事业单位在儿童节当天的工作混乱,三是目前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已经相对较多,再添员需谨慎。
儿童节给家长放假,其初衷就是让家长有时间陪伴孩子过节,促进亲子和谐。然而是否能达到实际效果,则有待探讨。首先,家长放假了,就一定能陪伴孩子吗?不尽然。许多家长与孩子分居两地,特别是家长外出务工、儿童留守老家的情况在我国非常普遍。其次,就算家长能在儿童节陪伴孩子,但真正的陪伴绝不仅限于在儿童节当天,而在于平时生活中。套用一句话就是“只要家长细心关心,孩子天天都过儿童节”。的确“陪伴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但若家长平时不注意陪伴孩子,儿童节的这一“礼物”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相信家长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对放假一定乐意,但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就要头痛了。给当家长的员工放假,部分工作就没人做,这必然会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转,甚至造成工作混乱。当然部分单位会这样做,但这不意味着适用于各个领域的全部单位。在现有条件下,每个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实际情况决定儿童节放假方法,灵活调度,“希望企业自发为家长放假”的建议就较妥帖。
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英国、瑞典、韩国、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等,已有六一儿童节给大人或母亲同样放假的规定。但读者可以观察到,这些都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比当下的中国,不可简单盲目照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放假,国家更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早在2011年儿童节前夕,《羊城晚报》就有过相关报道。其中,当时的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叶春生表示,儿童节放假基本上不可能,“一个国家的假期,应该按历史传统、经济发展水平来决定,我们现有的假期已经远远超标了。”他认为,“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家对特定的人群都有放假规定;在假期超标的情况下,儿童节家长放假的请求很难被采纳。而在2011年,全国假日办也曾表示“正在研究家长六一儿童节放假问题”,但如今四年过去了仍未有结果,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也从一定程度上佐证了黄春生的观点。
毋庸置疑,儿童节给家长放假这一提议的出发点是好的,全社会也希望能为儿童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然而,把其上升为一项国家政策,或许多年以后会实现,但综合各方面情况看来,目前这一做法在我国并无必要。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