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的苏某被河南省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其妻子程某不仅不说劝丈夫尽快投案,反而想通过“走后门”的方式托人撤销网上通缉,最终丈夫被抓捕归案,自己也被陈某诈骗走了12万元。(5月25日北京晨报)
丈夫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作为妻子心急如焚,想办法去救丈夫,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真正救丈夫的办法,应该是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但这位妻子不但没有劝丈夫去投案,而是想通过“走后门”的方式托人撤销网上通缉,这种做法不仅没有不仅不利于救丈夫,可能会害更多的人。
丈夫涉嫌诈骗,被骗的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公安机关也已立案并网上通辑了,如果这位妻子托人“走后门”,真的把通辑令撤销了,那么,被诈骗的人肯定也不会买帐,到处举报,这样更会惊动有关部门,一旦深究下来,通辑令不仅撤不掉,而且还会顺藤摸瓜,很快查出这位丈夫的下落。不仅使这位丈夫受到从重处罚,而且还会对涉嫌受贿的人查处。可谓百害而无一益。
这位妻子通过“走后门”的方式托人撤销对丈夫的网上通缉,结果被骗了。实际上,近年来像这种为捞人而被骗的事情屡屡出现在各种媒体中,大到省部级官员,小到县处级官员,甚至是普通百姓。刘志军为捞铁道部政治部原主任何洪达,授意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出资4400万元找人“捞人”,后来发现是一场骗局。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得知有人调查他时,向私营企业主一次索取200万元,最后被冒充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骗子侯万清骗去120万元……一例例活生生的“捞人”被骗事件,给我们留下了许多警示。
一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家人犯了罪,平时却不作提醒,甚至还跟着沾光。事发后,才感得十分懊悔,才知道人比金钱更重要,不惜一切想办法去“捞人”。骗子正是看中了他们救人心切的心理,花言巧语吹嘘自己“里面”有人,获得他们的信任之后骗钱骗财。像本案中,如果这位妻子获知丈夫涉嫌诈骗后,及时制止,把“小洞”补上,可能不会让事态扩大,也根本用不着等事情无法收拾后才去“捞人”,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相信法律比相信“非法手段”更牢靠。本案中,这位妻子通过“走后门”的方式托人撤销对丈夫的网上通缉,以此让丈夫逃避法律的制裁。说明她的法制观念淡薄、严重缺乏法律常识。当初丈夫把诈骗来的钱拿回家的时候,心存侥幸,认为能躲过一劫。而这次“走后门”撤销通辑令,一厢情愿想通过非法的手段让丈夫逃避法律制裁,没想到这是害已害人的不法行为。从此事看出,法律比非法手段更可靠。试想,如果这位妻子相信法律,不走歪门斜道,她的丈夫肯定会得到公正的处理。但她这次被骗,反而暴露了他们干预司法,包庇犯罪,那就罪加一等。
苏某妻子程某的行为,不是救人而是害人害已。此事告诉我们,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司法程序是不会被某个有“路子”的任意操纵和更改的,千万不要迷信法外特权和暗箱操作。同时,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执法机关也应加大公开力度,促使群众通过正当司法渠道了解案件进展,合理满足个人诉求,不给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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