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院长频出,看病焉能不贵

2015年05月26日 07:30   来源:法制日报   吴杭民

  正如医生治疗那样,只有把这个毒瘤周围的病灶先行根除,再辅之以对畸形权力的高度“辐射”“化疗”,医疗领域的腐败病才能逐渐治愈

  4月27日,最高检通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称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3500万元以及价值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5月10日,有媒体报道,某地级市相关医院8名正副院长和4名科室负责人,涉嫌在医疗设备采购中收受贿赂被查处。一直以来,由于药价虚高、过度医疗等问题,人们对医疗领域腐败保持着高度关注。毋庸置疑,此类问题是医疗体制、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一旦医疗领域出现腐败,腐败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普通患者和国家,由他们来买单(5月25日中央纪委网站)。

  正如专家分析的,由于公立医院行政化色彩依然浓厚,许多医院院长集权力和技术决定权于一身,监督往往失效,加上一些药品器械企业和建筑商行贿尺度越来越大,不少院长纷纷被套牢。此外,一些医院在工程发包、设备药品采购环节普遍缺乏透明机制,为一些大权独揽的医院院长们带来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医院基建、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环节,已经成为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腐败高发区。有的医院一旦出事,就是窝案、串案,查获一人牵出数人甚至数十人的大案。

  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试问,那些医疗领域不断出现的腐败,其成本从何而来?当然最终都会转嫁给普通患者和国家。那些医院高管在医疗设备、药品等过程中捞进的黑金,还不是大量患者买的单?供应商打点给院长几十万,这药品每盒还不得贵上几十甚至几百元?购进了高价的医疗设备,要收回成本,过度检查当然是很正常了,否则,那些医疗设备、药品供应商的黑金又从何而来呢?难道会是他们发善心自己掏的腰包吗?于是,一方为了弥补行贿的损失,“堤内损失堤外补”,一方心知肚明、顺水推舟,恶性循环周而复始,腐败利益由此勾连,唯独苦了那些患者。

  显然,要最大限度地治理、整顿医疗领域的腐败,摘除这个民怨不小的毒瘤,首先是要把医院高管的权力严密地关进制度的笼子,不至于再出现“牛栏关猫”的尴尬——健全完善药品器械采购机制和基建工程招投标机制,并坚持公开,让医院的各项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当然都是题中之义。其次,对那些大肆捞取医药回扣、把看病当生意的医疗行业从业者,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而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从根本上狠刹医疗行业回扣蔓延的不正之风,整肃医疗行业积弊甚久的回扣风,使相关制度具有强硬的执行力和惩戒力。

  当然,更关键的在于,我们要不断推进现行医疗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快真正体现公益性质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今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正如医生治疗那样,只有把这个毒瘤周围的病灶先行根除,再辅之以对畸形权力的高度“辐射”“化疗”,医疗领域的腐败病才能逐渐治愈。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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