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抗日题材电视剧《一起打鬼子》因“裤裆里掏出手榴弹”等“雷人”剧情,引发网络热议。记者20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获悉,目前,总局已就此事展开调查处理工作。该剧制作机构已被要求暂停发行播出。(详见本报今日AA4版报道)
事实上,“裤裆里掏出手榴弹”等抗日神剧充斥荧屏,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且对成年人也带来了视觉污染,更对女性尊严构成了损害。如果拿电视剧审查标准评判,当属低俗之列。可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裤裆”神剧进行调查处理,是必须的。然而令人疑惑的是,既然“裤裆”神剧如此低俗,当初是如何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的?是根本没有经过审查环节,还是审查制度形同虚设?
由于缺乏严肃态度,加之缺少规范性管理,抗日神剧频现荧屏,如“手撕鬼子”“手榴弹炸日本飞机”“裤裆里掏出手榴弹”等。特别是,为了找“噱头”、寻“卖点”,常常对革命历史事件、英雄人物精神内涵匆匆带过,却热衷于描写暧昧的“秘闻”、渲染荒诞的“野史”,甚至在历史中掺杂离奇的爱情故事,拿英雄、先烈“开涮”。抗日剧过度娱乐化、甚至低俗化,有违传统文化中的真善美品德,矮化了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追求,侵蚀着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这必然会造成社会公德的萎缩和社会风气的败坏。
特别是,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对电视剧的监管,似乎一直处于消极被动状态,要么跟着观众的感觉走,要么被社会舆论牵着鼻子走,要么等电视剧俗不可耐了、不堪入目了、民意发酵了,再“临时抱佛脚”去寻找应对之策。比如,观众批评抗日剧娱乐化、低俗化,就去清理抗日剧;观众质疑武媚娘“波涛汹涌”,就对其进行“剪胸”……可见,监管部门对电视剧没有前置的监管措施,即便是有,也是一种摆设。
换言之,“裤裆”抗日神剧,钻了监管的“空当”,这显然值得反思。首先,应从创作源头把好关口,对抗日剧创作规划、主题选择等进行规范,尤其要规范剧中的内容;再现历史内容要有根有据,介绍革命先辈和英雄烈士的事迹要正面宣传,重点挖掘其精神内涵和崇高气节。同时,应建立抗日剧申报、审批制度,执行严格的“准播制”,对审查通过的在播抗日剧,进行跟踪管理,对于歪曲历史、戏说英雄的抗日剧,应一律禁止播出。特别是,对于那些制作、热播抗日神剧的机构和电视台,应进行严肃查处,还电视荧屏一片“净土”。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