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纠违章才是治疗“路怒”的清源良方

2015年05月13日 07:39   来源:红网   余祖欣

  上月,亳州市希夷大道上,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拐弯时,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电动三轮车。之后,三轮车上的男子立即下车,朝女子头部猛踩几脚,将其打伤后扬长而去。次日下午,该女子被发现在自家自杀身亡,当地警方已发布悬赏寻找嫌疑人。(5月11日新华网)

  “路怒族”近日连连曝出暴力事件,公众对“路怒”现象的关注也持续升温,看法各有不同。被打后自杀,表面上错责全在施暴后逃逸的男子,但细看警方公布的视频可以发现,这位被打的女子事发时逆向行驶,且差点与直行三轮相撞,也就是说,抛开最后暴力、自杀等严重后果不谈,单就这一事件的致始之因来看,错在女子。逆向行驶,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在转弯过后的直行车道上,如果迎面而来的是一辆大货车,或许其早已命丧车轮之下。警方一方面悬赏寻找施暴者,另一方面也不应忽略事件起因,不少网友评论道:“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错、不改错,如果逆向行驶之后停下车给施暴男子说的是一句‘对不起’,然后变道直行,这样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正如成都被打的女司机一样,如果没有随意变道、没有故意别车、没有大声叫骂,后续暴力何以得逞?

  凡果必溯其因,打人事件确实恶劣,但若始终秉承“就近原则”,以事件最终结果论对错,既是对施暴者的“受害层面”有失偏颇,也是对关注事件的公众不负责。女子家人坚持表示被打和自杀有因果联系,应当严惩,笔者则认为,若以这样的逻辑看,致死之因应追溯到女子的违章驾驶,这一点,死者家属怎就不提呢?不少人对舆论“反转”想不通,认为不骂施暴者反而骂受害者是社会道德底线的沦丧,实际上,这样的“反转”,反而体现了人们对遵规守法的渴求,细细整理一番不难发现,碰瓷、强行变道、右侧超车……这些屡见不鲜的恶劣行为日益增多,却鲜有惩处,因为没有造成伤害,未成既成事实,不少人只得忍气吞声、压抑怒火,以至于少数人控制不住,终于爆发。

  “路怒”不是无水之源、无根之木,违章驾驶、错先由己,不少交通事故岂不是如此?不出事则扬长而去,出了事却悔恨不已;被打了就是弱者,没被打就甘做“马路杀手”,对违章的重罚又在何处?在这一层面上,我们的交通执法部门,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对待一些未造成伤害的违章不能随意“软着陆”,一句“下次注意”就打发,而是要管得狠、查得严,让因对方违章而吃亏的司机“发泄”有正规门路,不至于靠暴力解决问题。

  学校里,但凡遇学生打架,学校往往两个都要处罚,若其中一个说:“老师,是他先打我的,我受不了了才还手的”,老师的解释是:“你还手就是参与打架了,当然要罚。”如今的“路怒”现状,竟恰如此象,别人有错我只能忍,任凭合法权益被侵害,这正常么?只盼违章惩处严一些、再严一些,让最初的“受害者”有理可依、有罚可鉴,让自我约束不严、有心违章的司机惧于严惩,他日上路再遇到这等烦心事,只需轻描淡写讲一句:“不怕,我给交警说,他(她)会被重罚的”,倘是如此,路怒症岂能治不好?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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