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骨科主任马瑞雪发布声明,称科室医生被一女子所伤,“我的科室将不再为该女子的孩子提供继续治疗,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满意的解决”,这一声明引起关注和争议。(8月31日《四川日报》)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语境下,医生正在成为弱势群体,且这种弱势自危的心理正在不断地传播与泛滥。比如,前不久就有医院的医护人员罢工,因为在医疗过程中缺少对医生侵害的必要保护,对患者说“不”就成了无奈之中的下下之选。
对患者后续治疗说“不”,从尊严的表达来说,或许可以理解。但是就医疗的伦理来说,这样的做法或多或少都是不道德的。毕竟,从医生个人的行为,到一个科室的集体行为,实质上还是动用了行政权力。这么做,只怕会加剧医患对立的社会氛围。
医生为什么被打?打了以后该怎么处理?这才是事情的关键。报道显示,纠纷是因为一名5岁孩子骨折了,孩子的母亲未挂号强闯诊室所致的。那么,急救优先与挂号排队之间的矛盾,医疗与医生如何处置,应当有主动权。也就是说,医疗本当有规避矛盾的制度设计,医生也应当有避免矛盾升级发生对立的能力。
“拒绝治疗”并非赢回尊严优选。医疗在实践中是多位关系的综合体,需要求取共同利益最大的公约数,需要共同有效的包容,在治疗身体疾病的同时,还要兼顾不同利益的心理诉求。当这些关系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则应当从机制的层面来设置规则,比如,患者就医不能单纯唯挂号先来后到的机械性,还应兼顾病情的轻重缓急,急症优先,排队次之。就此而言,医患双方谁都无法独善其身。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