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网站频见商业广告。记者发现,一些市政府网站上有商业广告,有的市在政府网站还放了酒店360度总统套房的全景图。不过在记者采访后表示立即撤下。
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确实不妥。一者,《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对这种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是民事行为,可按“法无禁止即可为”办,而政府网站是行政的组成部分,应按“法无明文规定即为不可”的原则办;二者,政府网站是公共资源,是政府公共财政拨款建设的网站,利用政府网站刊登广告是一种变相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三者,如果对发布的内容不加审查就直接挂出,出现虚假广告或者不良广告,将有损政府形象,是“自己打自己脸”别说免费刊登,就算收点小钱,恐怕也得不偿失,实在没有必要。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