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恶导游”是如何炼成的?

2015年05月04日 12:24   来源:光明网   邓海建

  最近,云南省女导游在带团工作岗位上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行为,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后,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国家旅游局立即责成云南省旅游委尽快查明事实,对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5月3日中国新闻网)

  又是云南,又见恶导!在旅游车上全程360°不换气开骂游客的女导游,估计要为其职业生涯付出沉重代价了: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总队2日回应称,目前已就此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对相关旅行社和导游进行处理。是的,《旅游法》不会闲着,旅游也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外之地。

  不过,就在不久前的今年年初,网上同样曾曝出一段时长约3分钟的视频,一男性导游同样连珠炮似地口爆污秽之语:“一路下来,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丽江欢迎你,云南欢迎你,欢迎你来干嘛?是欢迎你来消费!”如果总结一下,大多“恶导”谩骂游客的新闻,几乎都是因为同一个缘由:购物。无论是香港爆出谩骂游客甚至大打出手的“阿珍”、“阿蓉”,抑或是将团友行李扔下车的“阿樱”,乃至动辄以“道德和良心”来胁迫游客的云南导游,几无例外,发飙的导火索都是嫌团友购物太少。

  “不消费,良心在哪里?”如此荒谬的逻辑,为何屡屡成为“恶导”凌辱游客的凶器?这个问题,倒也不难回答。譬如旅游车上游客的沉默,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人在屋檐下”,强龙斗不过地头蛇;但另一方面,恐怕也是被“恶导”戳中某个软肋——团费低到离谱的行程,旅行社真的是慈善机构?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消费领域“羊毛”薅不出,导游成了“杨白劳”也不是个传说。这样一想,善良的游客难免少了争执的底气。何况,穷山恶水上演的丛林法则,也不是没有先例。

  说这些的意思,自然不是为“恶导”背书,而是要明白一个基本道理:畸形的旅游市场一日不转型,点到为止地惩戒一两个“恶导”,终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几年,除了《旅游法》之外,禁止零负团费的行动也不少:譬如今年初,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禁止以“零负团费”等虚假宣传招徕游客;辽宁等地方立法也对“零负团费”行为祭出10万元罚单……但从执行效果来看,似乎并不太理想。譬如来自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的数据显示:2014年,支队对违反旅游法律法规的133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其中,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等几类案件,占全部案件总数的69.9%。而2015年伊始,几家OTA还热闹推出“一元出境游”,尽管很快被国家旅游局下架,但市场业态可见一斑。

  经济发展了,旅游亦是刚需。眼下,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与旅游相关产业达110多个;在入境旅游方面,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入境旅游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早在2013年,旅游业直接间接就业总人数就达6441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8.4%。在这样的背景下,“厕所革命”也许迫在眉睫、“游客黑名单”也要马不停蹄,但更为迫切的追问是——超低价旅游市场衍生的种种乱象,究竟何时才能终结?

  霸气“恶导”既是失范旅游市场的受益者,同时也是受害者。整顿市场秩序、转型发展模式,这都不是惩戒一两个“恶导”能解决的问题。中国旅游市场行稳致远,还是要把既有制度与规范落到实处才好!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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