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接到报料电话,称发现两家无证生产桶装水企业。随后,本报联合武汉市食药监部门、武汉市桶装水协会,端掉洪山区和汉阳区两家无证桶装水窝点。造假者将自来水直接灌至印有“乐百氏”商标的水桶内,冒充桶装水。武汉景田(即武汉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一名黄姓业务员告诉记者,假冒桶装水一桶成本不足1元,最高却可以卖到30元。武汉市食药监执法总队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制假售假的情况,可提供相关资料举报,食药监部门接到举报一定严肃处理。(4月23日《长江商报》)
黑水厂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厂主熊某在此处的无证水厂生意红火,每天前来拖水的人络绎不绝,这种状况至少已达6年之久;汉正街“百荷泉”、“宜得家”水站至少每天从这家黑工厂运出四五百桶水,熊某对于水站的要求有求必应,要什么牌子的水,都可以做出来。人们不禁犹疑起来:6年来,黑水厂如此猖狂公开作假,当地食药监部门怎么就毫不知情、从没发现蛛丝马迹?
面对黑水厂,面对食品安全不容乐观的现状,食药监部门只能等候举报吗?
1元成本的假冒桶装水卖到30元,带来的社会恶果是显而易见、令人惊骇的。首先,害人利己,假冒桶装水威胁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其次,劣币驱逐良币,正宗品牌的桶装水蒙受冲击。再次,巨额非法利润让更多人铤而走险或逼良为娼。食品安全之忧虑,如同雾霾一样长期笼罩在国人的心头。食药监部门同样应当忧心忡忡、严加监管,千方百计提高监管效能。
可以说,假冒伪劣食品包括饮用水事件,食药监部门该发现的没有发现,也是失职。黑水厂制作销售假冒伪劣桶装水长达6年之久,食药监部门还不该发现吗?报料人为什么选择向媒体报料,而没向食药监部门直接报料,难道不该引起食药监部门自我反省、认真思考吗?办公室里朝南坐,坐等举报,能够承担起食药监部门的庄严职责吗?甚至还要求“发现制假售假”的举报人“提供相关资料”,而不是自己根据举报线索去获取相关资料,真是令人可笑又可气。这样的工作作风,也值得纪委监察部门来一番审视。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