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广告高频率重播挑战观众忍耐度

2015年04月15日 13:38   来源:东方网   江曾培

  电视的商业广告过多过滥,早就成为一种公害。有些电视剧插播广告,广告的份量大于剧情,被讽为“广告插播电视剧”。在铺天盖地的广告中,有些广告一再反复播放,且频率越来越快,不仅月月讲、时时讲,而是分分讲、秒秒讲。有个什么“药酒”的广告,在电视节目一分钟左右的广告插播期间,也能反复出现好几次。而且,它并非限于某个电视的某个频道,而是在央视和多个地方台的多个频道,反复地广而告之,使你没法躲。看电视是要看点新鲜东西,广告本来就不大要看的,还这样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地纠緾你,使观众厌烦不已,严重地挑战观众的忍耐度。

  商家如此密集地发布广告,自然是为了俘虏观众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商家的活动是围着利润转的,像“药酒”之类的同一广告要不断地对观众狂轰滥炸,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电视台,虽然也要讲经济效益,但属性是为民服务的宣传文化单位,怎么可以为了多收些广告费,就不顾观众的利益和感受,成了这些商人广告肆意纵横的平台呢?国家有关部门曾专门发文限制电视台广告的过多滥情况,虽然也取得一些成效,但并未得到有效改观。鉴于同一广告高频率的反复重播,更易造成观众感官的疲劳和心理反感,有必要在这方面作出专门限制。

  对这些以高频率反复播放同一广告的商品,观众可以用脚投票不去买它。我在生活中形成一种习惯:广告越多的产品,我越不会买。因为,那么多的广告,得花多少钱呢!电视台的广告费,一秒时间都要上万,央视某些频道则高达几十万,那些在多个电视台不停地反复播发的同一广告,该要多少花销啊!此外,还要付明星的高额代言费。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钱都会打入成本,要消费者买单的。这样的商品就必然是高价。我国一些商品价格远高于实际成本,除了贪腐原因外,就是过多的广告费抬高的。此外,那些不停做广告的商品,往往言过其实,有虚假。“酒香不怕巷子深”,酒臭才会那么恶俗叫卖呢!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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