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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涉企收费须让企业有“参与权”

2015年04月10日 07:28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冯海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4月9日《新华每日电讯》)

  此次会议决定的三大事项,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也有稳增长之功效。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只有让企业“轻装上阵”,才能抵御经济下行压力。显然,为企业减负是稳增长的重要一“招”。为了确保这一“招”有力有效,此次会议做出了明确部署,减负效果值得期待。

  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例。可以说,这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不但明确了“时间表”——集中半年时间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也有“路线图”,比如说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等。同时,还要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清理规范。这样的部署,具有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力度大等特点。

  之所以如此大力度为企业减负,首要原因是不合理收费导致当下企业负担过重。例如,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去年8月份透露,他们一年被收取各种费用高达400多项。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有的涉企收费表面上被清理了,但地方部门依然在收取;其二,的确有很多收费被清理了,但地方部门又随意“发明”了很多新增收费项目。因而,涉企乱收费就变成打不死的“小强”。

  从此次会议部署来看,有望消灭不合理收费,也有望防止“死灰复燃”。因为这是在简政放权背景下清理不合理收费,通过建立相关清单可防止新增收费项目。笔者以为,此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要想效果更明显,除了严格落实会议部署外,还要把收费权真正关进制度笼子,并破除地方利益、部门利益。

  笔者建议,为了确保此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达到预期目标,不妨让企业代表全程参与治理过程。这是因为,涉企收费究竟有多少,哪些收费不合理,企业负担有多重,只有企业自己最清楚。有关部门应该在治理行动前、行动中、行动后,多给企业创造参与空间,多与企业“亲密接触”,多听企业意见。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说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有些环节,之前统计的收费有几十项,跟企业实际了解,林林总总的项目有上百项。”也就是说,有关部门掌握的涉企收费情况,与实际情况并不符,那么,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就不能是政府单方面行动,还应该让各地各行各业的企业代表参与其中。

  比如,在正式清理规范之前,先对涉企收费事项进行详细摸底,最好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建联合调查组,深入企业与直接交费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对话”。因为涉企收费名目繁多,企业负责人不一定完全清楚,而真正了解真相的人是直接交费负责人。在深入调查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再比如,在正式清理规范过程中,既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清理,也要多听听企业的意见,因为某些收费项目有法律依据也不代表收费就合情合理。只有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获得企业高度认可,清理规范才更有效。

  更重要的是,让企业参与日常考核评价。会议提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清理规范后还会不会重蹈过去的覆辙,有待于观察。笔者以为,应该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让涉企收费与官员“官帽”挂钩,而企业应该作为评价考核涉企收费的“主力”。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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