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正式出台,这是新时期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从根本上回答了供销合作社为什么改、改成什么样、怎么改等问题。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三农”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对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致富、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供销社改革正当其时、势在必行。供销社是个老系统、大系统,其扎根农村、网点广布,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保障市场供给、服务城乡群众发挥了支柱作用,谱写了历史辉煌。纵观60年发展历程,曾因不适应市场经济陷入困境,但又通过改革探索走出低谷、重现生机。经过多年改革,供销合作社的服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去年,全系统销售额达到3.76万亿元,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近年来,虽然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经营网络,但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供销社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同时,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模式的冲击日益凸显。新老矛盾叠加使得供销社的发展遇到了很大挑战,固守传统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当前,必须更新观念,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决定》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新定位,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人多地少、分散经营是我国的基本农情,而发展现代农业最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在这方面,供销社优势很大。同时,加强党对农业农村经济的指导和调控,也迫切需要一支抓得住、用得上的骨干力量,在这方面供销社堪当大任,既能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经营服务,又能较好地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基于此,中央提出到2020年,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既要让其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也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面向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产生活,推动其由流通服务向全程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重点围绕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必须看到,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是其价值所在、优势所在,既是党和政府所看重的,也是农民群众期待的。总之,不管怎么改,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方向不能动摇,要做到姓农、为农、务农,让更多农民见到实惠、得到好处。(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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