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运作开辟职业打假新局面

2015年03月24日 10:22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余明辉

  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的自我简介里写着:一个清道夫,以赚钱为手段,以打假为目的。很多人质疑,是不是把话说反了。现在的王海,应该是“以打假为手段,以赚钱为目的。”王海承认会向所打假企业索要赔偿,他说,打假与正义没什么关系,其实是一场商业交易,并且是公平交易。去年,新消法规定,遇到假冒伪劣,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但王海的商业化运作有时候可索赔万倍。(新京报3月23日)

  在人们的印象里,王海应该是我国目前众多职业打假人的“老师”。而职业打假人长期以来似乎都是正义的化身,与商业没有半毛关系。亦因此,当王海说出“打假与正义没什么关系,其实是一场商业交易”时,人们自然就认为,王海堕落了,已经不是以前人们心目中那个万人敬仰的化身了。

  可在笔者看来,王海目前的商业化运作职业打假,其实是把我国的职业打假向纵深发展推进了一大步,是一个某种程度上很值得推广的模式。

  一个需要理清的前提是,目前我国假冒伪劣可谓无处不在。换句话说我们这个社会现在还需要大力打假。公民单个维权、职能部门打假、律师打假等其它单纯正义的职业打假的存在,构成了一个立体全方位的有效打假力量,都需要都不可或缺。

  问题是,公民单个维权打假,一是效果、力量有限,二是真正把打假进行到底的寥寥无几,且目的只限于自个权益的保障,与社会众多假冒伪劣的消除而言,作用有限甚至可以忽略;职能部门专职打假,众所周知的是效果不算太给力,这与他们打假的意愿、能力有关,也与假冒伪劣泛滥难以有效顾及也有关系。这种情况下,职业打假人的出现,而且持久的存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国内打假补充,无可非议。

  固然,纯正的职业打假人,也就是只关正义无关经济利益等的职业打假人,很高尚也令人敬佩,深得人们的欢迎。但是一个实际的问题是,打假需要成本,固定证据开支、车马费、诉讼费、打假人日常生活养家开支等,都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需要。如此,单纯正义的职业打假,作为个人做一件两件或短时间内似乎可以,但长时间显然是几乎没有人能够承受之重。

  更重要的是,职业打假不单单是一个经济和正义的问题,很多时候往往也意味着把生命置于危险的境地。为了使造假不被发现、不被打击,很多时候造假者对打假者、揭露造假的人,是以命相搏的。这样,没有更多依靠(如团队运作)的打假也是难以长久和进行下去的。

  也就是说,社会职业打假要想长久进行下去,打假人不但面临着现实的各种直接费用开支的瓶颈,更面临着深层次的保护自我人身等安全的严峻考验。而这些,亟需要职业打假走出一条既能把假长时间打下去且确保相关人身等安全,又客观上起到有效打击假冒伪劣的路径或办法。

  无疑,王海的商业化运作职业打假正行驶在这样的道路上。一方面,王海商业化打假在并不违法的前提下,让造假者付出了代价,打击了假冒伪劣者的造假气焰;另一方面,合理的打假维权收益不仅维持了自身的经济需要,更重要的是可以维持和组织起更多的打假力量和团队,加入到更大范围更持久的打假当中来;再一方面,对社会大众来说,这样的打假不但与自己没有直接的损害,而且还在这些职业打假人(团队)的努力下,假冒伪劣有所减少、逐步减弱,间接享受了职业打假带来的清明消费环境。

  就这些而言,王海职业打假的商业化运作,一个层面无疑是把初期的纯正义职业打假,向可持续健康的道路上深深推进了一步,开辟了职业打假的新局面;而另一个层面,看似与正义无关的商业化运作职业打假,其实正是为了实现根本上打假、消除假冒伪劣这一最大的正义和群众需求。

  当然,商业化运作职业打假,对王海等而言,也必须时时把握法制这道底线,谨防商业化打假蜕变成专业化敲诈;对相关部门而言,必要的时候也要对他们加强监管,防止他们在运作的道路上迷失方向,变对社会有益为公害。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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