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流拍 不必大惊小怪

2015年03月23日 07:16   来源:长沙晚报   

  公车流拍不必大惊小怪

  21日,第二批中央公务车竞拍在北京花乡汽车交易市场开始第二场拍卖会,但是现场气氛却远没有第一场拍卖会火爆。据悉,122辆参与竞拍车辆共成交115辆,现场还首次出现流拍现象,共有7辆竞拍车型无人举牌叫价,且7辆车均为奇瑞品牌汽车。(3月22日《京华时报》)

  何勇评论说:在二手车交易已经相当成熟的今天,市民是否参与公车拍卖,是否愿意购买二手公车,关键不是看车辆曾经的显赫身份,而是要看二手公车的品牌、车况、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要素构成的价值。事实上,随着各地公车改革的推进,公车拍卖将成为常态,购买二手公车的“沾官气”心理渐渐消退,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参与竞拍的公车逐渐多起来,竞买人的选择也会日益趋向理性。最终,公车拍卖的价格高低以及能否拍卖出去,都将由市场决定。

  为环保公益诉讼撑腰

  20日,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第一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月22日《京华时报》)

  汪昌莲评论说:有关方面应为环保公益诉讼撑腰,而公益诉讼也应成为环保执法的有力补充。不可否认,之前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特别是公益诉讼权刚性不强,往往被有关机关、组织视为“鸡肋”,甚至弃之不用。然而,随着新环保法实施,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日趋增强,环保公益诉讼权需要快速跟进并得到有效体现。特别是环保部门,若想在打击污染环境行为上有所作为,就必须用足、用强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权。惟其如此,才能让人们真正看到新环保法的“尖牙利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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