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万能章”亟须“减负”

2015年03月13日 07:41   来源:羊城晚报   阅尽

  昨日报载,居委会公章话题上了全国两会!日前在分组讨论时,深圳市的全国人大代表易凤娇列举了诸多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事项:90后参军,需社区开“文革”表现证明,新农合医保在异地看病,要社区开“是否属急诊”证明……经她调研,社区需开具证明事项多达110多项,居委会公章成了“万能章”。

  居委会的一枚小公章成为公众话题,这在近年的各地媒体屡有呈现,但上到全国两会,仍觉新鲜,足见这一问题的普遍和严重程度。

  在时下的行政权力序列中,社区公章或应属实权最小含金量最微的了。甚至可说,它算不得严格意义的“行政权力”,因为居委会并非行政机构,它只是个居民自治组织。但就是这么座“小庙”开出的证明,不仅涉及公安、房管、司法、民政、城管等部门,还有学校、银行、公证、医院、保险、慈善、旅行社及居民工作单位等各种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

  这意味着,几乎所有的部门、单位、组织等都可要求居委会盖公章、开证明!让人不禁要问:如此繁多的“证明”真有必要吗?居民办点事,为何非要求诸于居委会的一纸文书、一枚公章呢?

  这让人想起媒体曾报道过的事:有的老人去领退休养老金,但社保机构非要其出示“生存证明”;有肢体残缺的残疾人要购优惠票或办事,有关部门非要其出示“残疾证明”。活着的人不能证明自己活着,身残的人也不能自证残疾,而必须费尽周折开一张证明,如此的荒唐现象又蕴含着怎样的荒唐逻辑?

  说白了,对公章、文书的过分倚重就是现代社会的文牍主义,其背后则是权力的推诿与任性。许多事情,政策、法规等皆有明文规定,但遇到具体的个例,或有些差异,承办者便以种种借口支使人去开证明盖公章,以防万一有何差池,也好推诿卸责:这有社区证明啊!

  其实,互联网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令过去许多需部门间协调、沟通、旁证的事情,通过电脑便可一键搞定。况且,若是真正以民为本、服务至上,权力部门的甄别、审核、裁决,原本就应在行政体系内解决,而不应推给老百姓。而今,百姓办点什么事都得去社区开证明,不仅让百姓平添困扰,还加重了社会运作成本。

  据报道,杭州市等地已出台地方规章,明确社区公章的20多项盖章范围,这是为“万能章”减负,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社区“盖章难、难盖章”的问题,最重要的还须厘清权力边界。一个开放的社会,应该尽可能地明确责任、限制权力,保障呵护民众的权利福祉。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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