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居委会干该干的事

2014年12月29日 10:39   来源:解放日报   赵畅

  一枚居委会的公章,可以开住房产权证明,再生育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用途竟有上百种之多。这事儿发生在上海。如今,针对城市居委会中存在的职能错位现象,上海正探索通过创新社区治理,让居委会干该干的事,还其本来角色。

  社区居委会所担负的角色往往被人揶揄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小政府”,为何?是因为它所承担的任务已经远远超出了它作为自治组织的职能范围。换言之,它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自治组织的角色并不匹配。想想也是,作为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本来人手就少,资源不多,财力物力也不丰裕,何况自治管理这一块任务本来就已经够重的了,如今又要额外承担来自上面一些部门的许多任务,于是难免进入“想管管不了、想做难做好”的尴尬境地。要让社区居委会走出上述怪圈,关键是要回归“自治”本分。

  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面对居委会承担的行政性事务过多已成为较为普遍现象的实际,各级党政部门必须给社区居委会“减负”。上海一些区县已经有意识地给居委会实施“减负”。如黄浦区通过清理,将原来由居委会负责的172项台账减少合并至32项,降幅在80%以上。显然,这还是初步的,因为减负的潜力犹在。诚如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何海兵所言:“未来,还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像计生调查、养老等事务,完全可以让专业机构去做。使居委会腾出更多的时间,做老百姓希望做的事情。”

  如果说,党政部门的“减负”,仅仅只是让社区居委会回归本位的话,那么,真正回归本源,回归角色,更需要通过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来解决。既然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居委会理当发动辖区内的居民积极参与自治活动。唯此,自治才有落脚点。只是,作为居委会必须为居民有序参与自治搭建好平台,设计好载体。上海杨浦区,老小区被物业公司“抛盘”的情形时有发生,是提高物业费寻找新物业公司、还是等待政府帮助解决或实行居民自治管理?杨浦不少社区选择了后一种方法。在居委会的组织下,杨浦区长华绿苑小区成立了巡逻队、环境卫生队、设备维修队、秩序维护队和车管队等五支志愿者队伍。自治管理形成良性互动以后,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主动参与的志愿者不断增多。

  同理,彰显自治特色,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有关单位是否也应该纳入社区自治的范围呢?要知道,把这些单位真正动员起来了,把它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了,也就等于把社区居委会需要的各种资源整合利用起来了。“借人之长,补己之短”,据此,劣势就会变成优势,弱项就会成为强项。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负责人表示,街道通过党组织所在单位、领域的不同,分类组建“五区”——行政区、社区、校区、商区、园区党建联盟。各个联盟通过行业内联手、跨行业联动等方式,协调处理难点社会问题。

  社区是城市的组成部分,社区建设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加强社区建设,关键是要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而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关键则是要让社区居委会回归“自治”本分——“自治”越到位,则治理效果越充分。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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