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亿元的产值上报为44亿元,1.1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上报为7.8亿元;停产的、未投产的、被兼并的,甚至连地址都找不到的企业,还在上报“产值”;一些部门分解任务,伪造资料,“指导”企业上报虚假数据……这是湖南省在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中发现的统计造假行为。(2月15日《人民日报》)
弄虚作假是可怕的,更可怕的是长期公然造假,最可怕的是对造假行为惩治不力,乃至姑息迁就。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于“地方GDP之和长期高于全国数据”这种不正常现象,没有动真格去追究其中的原因,没有搞清其中有多少是重复统计造成的,有多少是统计资料不一致造成的,又有多少是弄虚作假造成的,全然是一笔糊涂账。这不仅使得很多统计造假蒙混过关,而且导致造假行为愈演愈烈。
其二,即使通过部门抽查和媒体曝光,发现了一些统计造假行为,但在问责上往往避重就轻,只是处理几个统计人员了事,几乎没有听说哪个地方的主政者因为统计造假丢了官。事实上,统计造假往往缘于某些地方领导的授意和指示,统计人员只不过是奉命行事。造假的最大受益者不必付出任何代价,如此,统计造假长期泛滥便势在必然。
偶然被曝光的统计造假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要真正实现对统计造假“零容忍”,一方面要加大统计复查、核查的力度,提高造假行为被发现的几率;另一方面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既要处罚直接造假者,更要处罚幕后的授意者、指使者。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