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万元天价征婚案:中国婚介市场“病”了吗?(图)

2015年02月11日 13:32   来源:东方网   吴亮

  最近,浦东的一桩天价征婚案被网友热议。据报载,一位年近五旬的“钻石王老五”在某婚介所征婚六年,耗费了精力和情感不说,还砸了将近700万元,结果却一无所获。他要求婚介所退还全部服务费却遭拒绝,于是愤而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婚介所仅需退还130万元,另外的500多万元属于婚介所合理支出的服务费用,无需退还。双方均不服并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当中。(2月10日《上海法治报》)天价征婚案折射出来的深层问题是,中国的婚介市场病了,病在行业发展无序,病在法律规范不到位,老百姓得不到实惠的服务。

  先说说行业发展的问题。根据媒体的报道,为征婚花的700万元都包括哪些开销项目呢?项目很多,比如说交纳多达每年100万元的会员费;比如配备“资深婚姻顾问”、“专业心理咨询师”、“婚姻顾问团队”等等;又比如为征婚者做海选广告、推广报道和各类媒体宣传;再比如举行海选面试,推荐人选;另外就是举办“最浪漫的全国征婚”、多城巡游等活动。可是大家想一想,这些活动究竟有多大的意义呢,真能帮助征婚者找到两情相悦的真爱么?在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广度提高而深度变浅。专业化的婚介服务消除了人们在找对象时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婚配的成功性。但是很多婚介所不从老百姓的角度考虑,盲目追求对征婚者的包装“高大上”,忽略了“情投意合”才是促成姻缘的关键。有的婚介所甚至只盯住“富豪相亲”、“高端会员制”等服务,误导社会风气。婚介业的服务太不便民,使得老百姓深受其害,不相信、不愿或不敢找婚介所。其实从古代的“媒妁”开始,婚介就是一项“成人之美”的高尚事业,应当以惠及普通民众,促进社会和谐,弘扬社会正能量作为主要目标。能不能由民政部门、社会公益组织举办一些非营利性的婚介平台,加强对婚介服务项目与价格的政府监管,降低老百姓的相亲成本,让屌丝们也能在婚介服务的市场化当中获益。

  再谈谈法律规范的问题。根据一审判决书,婚介所属于“婚姻居间人”,这个看起来很合法,但是却存在很大的不合理。婚介所作为居间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即便没有给“王老五”成功找到老婆,也可收取从事居间活动支持的必要费用,比如宣传推广、组织见面、物色人选等。这个看似很有道理,但是我国既没有婚介项目的规范化,也没有婚介收费的标准化,到最后婚介所几乎垄断定价,拿了征婚者的钱随意乱宰。以本案为例,第一,婚介所已经收取高达年均100万元的会员费,这是否已涵盖推荐人选、宣传推广等服务项目?婚介所有何理由需要重复再收一次报酬?第二,多城巡游等项目与相亲的关联性有多大,也是值得怀疑的。第三,服务价格也有猫腻,由于2009年《婚介服务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完善,婚介收费“依据市场调节”甚至到“没有上线”的程度,造成婚介业暴利的乱象。在天价征婚案中,难道这些服务真有那样的技术含量,居然昂贵到价值500万元么?这些收费标准有没有向社会和政府报告,接受公众的监督与质询?司法机关如果简单地将不良婚介所的天价报酬视为合法,就可能会纵容违法欺诈行为,强化婚介市场的价格垄断。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强调“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求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如何通过天价征婚案来推动解决婚介服务市场的乱象,是目前最应考虑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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