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稳妥改革“驾到”

2015年02月04日 09:04   来源:中国网   冯创志

  新华社2月1日受权发布文件2015年一号文件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与公众見面了,可以说是中央国务院送给全国农民兄笫的新年大礼。这份“大礼”突岀了什么?

  与2014年一号文件名称《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相比,突出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内文相较,改革的举措更具体了,更符合中国国情了。当前,中国正处在四化建设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冲刺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缺了农村这一头。四化建设,必须补齐农业这一短板。

  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文件提出,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文件提出,要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文件又提出,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一号文件之重要,中国的专家学者官员都纷纷发表评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所所长叶兴庆称,30多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释放了长期被禁锢的生产力,农村经济获得极大发展。当前我国农村面临的问题,仍然在于旧体制的制约,唯有通过改革来破题。

  时下,土地流转成为社会热议之点。据悉截至2014年6月底,中国全国农村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3.8亿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提高2.8个百分点至28.8%。比2013年流转比例提高了4.8个百分点。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迫切需要,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借流转之名,念歪经、走偏道,将农民的承包地强行兼并到少数人手中以谋取私利的问题。中央提出,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一个“有序”“创新”,一个“审慎稳妥”,一个“分类实施”, 中央指导农村改革实事求是精神可見一斑。可以说我国对农村土地政策是稳定的、连续的,土地的流转不能靠强迫命令,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不能侵害农民利益,必须着眼于增加承包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升规模主体的经营性收入,实现多方共赢。如果借流转之名,念歪经、走偏道,将农民的承包地强行兼并到少数人手中以谋取私利,就可能引起公愤,引发新矛盾。

  其实,在某些强迫土地流转事件背后,不难看到一个幽灵,这就是房地产行业。据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前年对全国205个村5165个农户进行的调查,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占农村家庭的15.5%,其中全部转出户占7.2%,村均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5.6%。户均家庭经营实际面积达到9.4亩,比户均承包地面积8.6亩多9%。调查显示,在流转土地中,71.3%的土地在农户间流转。农户转入土地仍以种植粮食为主,占2/3.公司经营的土地面积占到流转土地的19.6%,在有公司租地经营的21个村中,每个公司平均转入土地766亩,其中85%用于非粮食生产。可见,转入土地后,公司的经营行为与农户的家庭经营行为完全不同,呈现出明显的“非粮化”特征。

  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事实上已变成土地财政,一些官员整天打着房地产的主意。为着发展房地产,就需要土地,而土地流转似乎成了开通房地产业的一扇门。在所谓“变通”手法开路下,一些宅基地甚至一些农用地就摇身一变成了房地产用地。由此一来,危及着18亿亩耕地红线。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耕地总数仅约为18.26亿亩,已经接近全国耕地保有量18亿亩的红线。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26亿亩,已经接近全国耕地保有量18亿亩的红线,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发达国家的1/4,只有美国的1/6、阿根廷的1/9、加拿大的1/14。有数据显示,经济每增长1%,会占用农地30万亩左右,与日本的快速发展时期相比较,我国GDP每增长1%,对土地的占用量差不多是日本的8倍。因此,明确界定宅基地流转政策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的大事情。

  中国大多数的村庄农民还是以务农为主,非农就业机会有限。在此背景下如果强制把农民的承包地流转出去,则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农民的承包地不仅仅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还承担着农民的就业、社保、甚至柴米油盐。如果不顾本地实际强制流转,会对农民利益带来很大的伤害。

  解决农业和农村问题需要改革,而农村改革需要稳妥务实,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因此,笔者由衷称,一号文件稳妥改革“驾到”!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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