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半坡古村,全村有明清时期的院落古宅多达六七十处。2007年,该村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就在同年,当地政府以煤矿开采为由,将全村的近200户居民进行了强制搬迁,又以复垦的名义将这里的古宅强制拆除。(2月3日新华网)
半坡古村多为明清时期所建,由罕见的青石砌成,异常珍贵,何以惨遭拆毁?答案异常简单:因为这里蕴藏着300万吨原煤,可创造经济效益15亿。在某些地方官员眼里,不能立马产生经济效益的文化遗产,如何能与15亿“白花银”匹敌。正如当地一位副县长所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依笔者看来,这位副县长没什么不敢干的。倘若长城归他所管辖,而长城脚下又正好有大煤田的话,被他翻个底朝天也说不准呢。
明清古村落与300万吨原煤之间的取舍,实际上反映了短视行为与长远目光的博弈。因煤而兴,因煤而富,这是大自然赋予山西的恩泽。但煤田的孕育期又实在太长太长,挖一点就会少一点,何不留一点给后世子孙?计划开采,方能游刃有余;竭泽而渔,是自断后路。非要等到无煤可挖时,才去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当为时晚也。历史悠久的古村落,是中华文明的见证,闪耀着历史文化的异彩。其价值是金钱财富无法比拟的。有效保护这些遗产,可谓功在当代,德泽千秋。
其实,古村落的保护开放也蕴育着新的经济增长点。若在不破坏原物原貌的前提下,科学的开发为文化旅游景点,其前景也是可观的。既减少了原煤开采带来的资源破坏、环境污染问题,又解决了文物保护难题,更为山西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又何乐而不为呢?
眼下,古村落已面目全非,煤田开采已近在咫尺,一切已不可挽回。痛定思痛,笔者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据悉该古村落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那么,法律法规的尊严何在?野蛮拆迁时,当地有关部门可否与文物部门磋商?当地文物部门又在干什么?我们某些官员的政绩观什么时候才能摆脱短视行为,而注重长远呢?
包括古村落在内的文化遗产,其保护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了。单靠舆论呼吁是不行的。关键是要设立一条红线:凡是确定为文物保护遗址的,应该赋予文物保护部门以一票否决权。只有采取断然措施,类似半坡古村古村落无端被毁掉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