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凌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路陷屋塌事故。昨天,经过3天的抢修,大坑已基本回填,施工占用半条非机动车道,甩站公交车暂未恢复。据了解,93号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地下室深18米”“地底下,愣能挖出几室几厅来”,加之业主的人大代表身份,这些细节放在一起自然引发了公众的愤慨。然而回到事情本身而言,现在最应该厘清的是,为何如此大动静的违规施工没有被及早制止,最终到了房塌路陷的地步?业主视法规不顾,如此大挖地下室,又是从哪里来的能耐?
既然去年7月,西城区的相关部门就曾对该业主的违规施工进行过处罚,可见监管部门很早就知道了违规施工的事实,但此后业主并没有因此收敛,若无其事地继续施工。对此,不知相关部门有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事情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显然有相关监管部门执法不力的因素。
按照常理而言,发现违规施工和违法建筑并对其进行相应执法,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本不应含糊。但在现实中或因权力干扰,或因利益羁绊,正常的执法往往不能顺利展开。比如,被网民称为“最牛违法建筑”的北京人济山庄楼顶违建别墅,被反复曝光后才开始拆除。而有媒体盘点全国范围内的“最牛违建”也比比皆是,其中大多数违法建筑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少数人为了一己私利,就将公共空间通过违建等手段纳入私人空间,这种现象近几年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无外乎监管者未能严格执法,而权势的影响无边蔓延。
因此,尽管该业主的人大代表身份与此次施工,表面上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但须查明的是,违规挖掘地下室得以实现,是否也是因为游走在规则之外的权势推动所致,而这些权势是否与其代表身份有关。
私自偷挖地下室,导致屋塌路陷,正如不少网友指出的:如此自私自利,不顾公共安全,如何能担当起人大代表的职责?诚如斯言,人大代表承载着民意,也肩负着公共使命,若为一己私利,就将法规置于脑后,占据公共空间,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确实已经失去了代表的本色。这次的坍塌事故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周边多位居民向媒体表示,早在5年前,李宝俊花费数千万买下此处房产后,就开始着手挖洞。2010年10月,3名河南工人因挖洞葬身此处。竟然多年前就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故,却依然能我行我素,接着挖,可见在这个地下室被曝光前,早已挖空了监管防线,也挖空了公共安全。
偷挖地下室,塌掉的不只是房屋与路面。如今,经过3天的抢修,路面的大坑才被基本回填,但就此事而言,还有太多问题需要被解答。政府部门唯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案,才能安抚受此事影响的十多户邻居,才能真正安慰公众被挖空的安全感。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