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后,不少城市交通管理部门严查“黑车”、私车运营,并将板子打向时下颇为流行的“专车”服务。在现行法规下,查处黑车无可厚非,但如果无视既得利益集团的暴利垄断,单方面遏制可满足消费需求的创新模式,这种管理思路需要反思。出租车是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出租车公司的不当利益必须破除。(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邱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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