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人头费不能就事论事

2015年01月07日 11:10   来源:法制日报   吴应海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委宣传部1月5日通报“游客陈女士在拉市海景区不愿骑马被打手掌骨折”调查处理结果,拉市海景区茶马缘马场的木某和王某两人涉嫌造成游客陈某(女)左手掌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并一次性赔偿陈某6万元。此外,马场农民王某肋骨骨折与该事件无直接关系(1月6日新华网)。

  去年12月1日,因为不愿骑马和交100元人头费,在云南省丽江市拉市海景区马场游玩的新疆游客陈女士,被马场十余名工作人员围殴3分钟,导致手掌骨骨折、脑震荡。被打游客是一家4人自行出游,对于这类游客,所有收费旅游项目都应像货架上待售的商品那样,供游客自行选择,谁也没有权利强买强卖。事实上,就算参团出游,按照新旅游法的规定,另行付费项目也必须要事先和游客达成一致,否则游客有权拒绝。因此,景区工作人员暴力逼迫游客消费,不消费就交100元人头费的做法,性质已经非常严重,近似于公然抢劫,必须要加以严惩。现在,当地相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此事进行了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监督,这无疑值得肯定。

  不过在笔者看来,对这起旅游景点强收人头费事件,绝不能就这样就事论事,打完施暴者的板子了之,还应再进一步深入进行排查和反思。

  一方面,要对制造暴力事件的海景区马场进行彻查,看看这家景点到底干过多少次强逼游客消费的坏事,收了多少黑心的人头费。从该景点工作人员恶气冲天、说打就打的行径来看,他们从事这一勾当已不像是一天两天了,如果不深入进行排查,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另一方面,还应对当地相关景区逐一进行过堂,看看有没有类似现象。我们希望在丽江地区,胆敢公然向游客收取人头费的景点仅此一家;但是谁能保证就没有第二家、第三家呢?一个地方的旅游市场,往往会相互影响,彼此取经。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在该地区,强收人头费有可能不是个别现象,不查一查,大家心头的疑惑难以消失。

  不仅如此,还应该再查一查当地旅游市场的监管部门工作是否尽心尽职。强收人头费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当事人利欲熏心、目无法纪固然是极其重要的原因;但监管者是不是也存在工作不力,甚至对旅游市场乱象视而不见,存在不举不查,放任自流的现象呢?如果有这样的因素存在,不痛打监管者的屁股,不制定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又怎能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我想,如果丽江市相关部门真能举一反三,对当地旅游市场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细查深挖,不仅能严惩违规者,给所有受了委屈的旅客伸张正义;更能擦亮丽江旅游的招牌,打造更加温馨和谐的旅游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坏事能转变为好事,何乐而不为?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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