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脚踩女工头发事件岂止“处置不当”

2014年12月30日 07:26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练洪洋

  将如此恶劣的事件定性为“处置不当”是否恰如其分?当地应该深入查一查,而不是轻描淡写走过场。

  近日,周口女工周秀云太原讨薪死在太原龙城派出所一事引起关注。事后,龙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刘金润称,网上“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照片是有人在误导网民。但据视频显示,民警确曾换脚踩女工头发。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说过,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就生命的脆弱程度而言,人确实是一根芦苇,甚至还比不上。谁会想到,去工地讨回被拖欠的工钱,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从另一个维度上说,人更是一根有尊严的芦苇。不要说大活人,就算是死者,也有基本尊严,不能被凌辱。龙城派出所的民警,不但将讨薪农民工打倒在地,更将其头发踩脚下,显示出对生命缺乏起码的尊重。

  知耻近乎勇。知错认错虽不能使时光倒流、令死者生还,至少会给死者家属一点安慰。民警刘金润将“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照片说成是利用视觉误差“误导网民”,对照家属提供的视频,到底是谁想误导人,不言自明。

  除了脚踩头发的细节,这起事件还有几点值得追问:第一,民警究竟有没有打人?这个恐怕是否认不了的,就算周秀云儿子说母亲“遭遇拽头发、拧脖子等暴力侵害”是一面之词,周的丈夫王友志的医院检查报告单显示着“左侧第6-9肋骨骨折”,打人者的责任是不容抵赖的。

  第二,民警为什么要打人?从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这几位农民工只是要找项目部负责人讨工钱,因被保安拦在门口而发生口角和推搡。处警民警面对5名手无寸铁的农民工,在处理这起小纠纷时,偏袒如此明显,出手如此之重,很难说这是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公平,而其中透露出的执法之失、暴戾之气尤其值得警惕。

  据太原市公安局通报称,“民警处置过程中与阻拦的周某有肢体冲突,涉嫌违反公安机关接处警相关规定,处置不当,发生周某非正常死亡事件”。将如此恶劣的事件定性为“处置不当”是否恰如其分?骂人是“处置不当”,打死人也能算作“处置不当”吗?如果只是定性为“处置不当”,来一个“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能保同类事件不再发生吗?真要“决不姑息”,就先端正态度,不要让公众得到护犊的解读。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的所作所为,显得格外刺眼,当地应该深入查一查,而不是轻描淡写走过场。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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