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可别“堤内损失堤外补”

2014年12月29日 07:32   来源:红网   涂启智

  近日,海南省物价、卫计、人社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县级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从2015年1月1日起,海南将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12月28日人民网)

  消药品加成是告别“以药养医”的必然要求,也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彰显公益性应有之义,然而在取消药品加成同时,又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以此消彼长搞平衡不免让人隐隐担心,“以药养医”是否变换马甲沦为“以服务养医”?

  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并非所有药品都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就像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吐槽所说那样,“越是贵重的药、越是进口的药物、越是一些疗效好的药,都不报销”,经济承受能力不同患者在诊疗选择药品时会呈现较大差异,加上患者享受服务种类与等级迥然不同,致使医疗服务价格亦会呈现多样性。有的患者在此消彼长、一升一降中确实能够感受到看病负担减轻,但有些患者或许负担并未减轻,甚至个别患者还会因服务价格上涨而加重。医院是“堤内损失堤外补”了,于患者而言岂非“羊毛出在羊身上”?

  “以药补医”或“以药养医”本身就不合理,公众对此诟病已久,患者在医院购买药品与药品采购价究竟应该存在多大价格差,才能支撑起“以药补医”模式,似乎职能部门并无明确细致规定,为医院各自为政预留了较大弹性空间。很多时候医院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并不匹配,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但服务质量并不见得水涨船高相应提升。值此现实境况,即便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然而医疗服务价格却全面上涨,这一降一升之间,医疗回归公益的诚意不免引发公众关于“朝三暮四”的联想。

  医院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模式,既回归医院公益性,也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告别“以药补医”的根本支撑应该是提升医院内部管理水平和政府增加财政补贴,而不是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因为这很容易从“以药养医”滑向“以服务养医”,不但不能使患者负担减轻,还可能由此抬高到一个新水平。这就必须要对医疗服务价格予以合理定位。

  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到什么水平,不能由医院自己决定,决定权应该在财政、审计、卫生监管等职能部门。要由上述部门对医院告别“以药补医”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细致调查研究,而后对医疗服务价格上涨幅度以及财政资金补贴额度进行科学匡算,再出台指导性文件,统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只有这样,医院才可能在走出“以药补医”模式之后,不至于又陷入“以服务补医”泥沼不能自拔,救死扶伤医疗事业逐步回归公益性才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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