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五部门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体育特长生等5大高考加分项目。《意见》还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12月18日《新京报》)
教育部等部门此次清理、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力度大、亮点多、要求严,值得点赞。这是对多年来社会呼吁的诚恳回应,体现了有关部门重塑高考公信力、维护教育公平的诚意和决心。
高考加分政策本是为了纠正应试教育之偏,以期结出素质教育之果,也是为了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即高考分数并不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或特长,所以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弥补。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实践证明,高考加分的效果与初衷南辕北辙。
概括起来,高考加分有“三宗罪”:一是导致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钱权交易,各种丑闻层出不穷;二是高考加分反而强化了应试教育——当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只是为了获得高考加分,它就会异化为更加疯狂的应试教育,增加学生和学校的负担;三是高考加分对农村学生尤其贫困地区学生不公平,致使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高校中农村生源比例畸低。
高考加分涉及各种利益纠葛,清理、规范并非易事,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让人欣慰的是,这次教育部等部门没有拖泥带水,而是大刀阔斧、快刀斩乱麻,甚至不惜“一刀切”。
在全国性加分项目上,除保留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或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的高考加分之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对于容易弄虚作假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规定只有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获得高考加分;在地方性加分项目上,不仅取消了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而且规定其他加分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大大降低了加分的价值。
可以看出,这次对高考加分的清理,是比较干净彻底的。只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就很难有生存空间。而严格执行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提高高考加分的透明度,接受民众和舆论的监督;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对违规者决不姑息迁就,让弄虚作假的成本远高于收益。
需要强调的是,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决不是否定素质教育,更不是否定特长生的价值。正如《意见》所规定的,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高校自主招生优先录取的条件,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可报考高校的运动队,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可被高校破格录取……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意在维护高考公平,而素质教育只有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