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开始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20次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10次会议),按原定计划应于12日18时(北京时间13日7时)结束,但由于与会的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对决议草案分歧严重,结果直到14日凌晨2时(北京时间15时)左右才落下帷幕。
大会通过的最终决议力度虽与各方预期尚有差距,但就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协议草案的要素基本达成了一致,并进行了细化,为各方明年起草并提出协议草案奠定了基础。会议还就继续推动德班平台谈判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并强化2015年的巴黎协议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基本政治共识,初步明确了各方201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所涉及的信息。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1997年12月通过、2005年2月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是人类第一部限制各国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排放的国际法案。此次利马大会则是2015年巴黎大会达成新全球气候协定前最后一次缔约方会议,是关系到巴黎大会能否取得重要成果的关键一站。
但利马大会一波三折,在“加时赛”才达成了最终协议。据报道,利马大会上的分歧主要有三点:一是如何在协议文本中体现发展中国家坚持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这些原则继续受到发达国家的挑战。二是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到底应该包含哪些要素。发达国家希望只包含减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希望按照2011年德班气候大会的要求,包含减排、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等多个要素,尤其是在资金和技术援助方面,双方分歧广泛。三是2020年减排承诺是否要区别对待。发达国家希望不区分减排承诺,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应该根据不同国情和能力加以区分。
这些分歧中,最根本的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该说,这是一个更公平、更实际、更易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所接受的原则。我们拥有同一个地球,大家责无旁贷,必须一起努力,共同呵护这个我们共同的家园。但由于各国发展程度不同,承担的责任也应有所区别。原因在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责任和当前人均排放的情况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一方面,目前大气中残存的二氧化碳主要由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带来;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人均碳排放量也远低于发达国家。同时,发达国家还将碳排放“外包”,大量碳密集型企业位于发展中国家,而制造出来的产品却销往发达国家。所以,有专家指出,温室气体排放不能只看当前,不看历史;不能只看总量,不看人均;不能只看生产,不看消费。
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量目前虽然在逐渐减少,但它们处在产业链的高端,其盈利离不开处于产业链中低端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发达国家依然对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负有责任。发达国家不能一方面从发展中国家赚钱,一方面还指责其增加碳排放。从这个角度说,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既是实施减排行动的需要,又是天经地义的。当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尽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仍然是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但也要尽力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从《京都议定书》通过后,就开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关停小火电,承诺大幅减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下降,等等,体现了一个大国高度负责的风范。国际能源署首席经济学家曾称赞,“中国给世界一个绿色信心”。
期待更多国家给世界绿色的信心。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