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值夜班”的局长夫人该由谁负责?

2014年12月12日 14:07   来源:荆楚网   杨海静

  据报道,陕西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3名职工被指入职两年多,未见上过班,其中1人为该县林业局局长马某的爱人。对此,丹凤园林绿化管理所回应称,3人是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工作人员,长期值夜班。(12月12日《人民日报》)

  “长期值夜班”?这听起来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作为园林绿化管理所的职工需要有人长期上夜班?这不禁让人觉得很蹊跷。众所周知,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整体面貌维护、植物保护、绑扎修剪、浇水施肥、花坛花境的花卉种植、环境保洁、日常管理等。这样日常性的工作需要长期值夜班吗?因此,对于局长夫人的工作简单的一句“长期值夜班”,当然不能打消公众疑虑。

  包括林业局局长马某爱人在内的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入职两年多,未见上过班。这已经构成严重的违纪行为。虽然公益性岗位有别于公务员岗位,相对来说监管没有那么严格,存在寻租的空间,所以局长夫人被安排在本单位工作就更应该说清楚。

  在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被查出的“吃空饷”案例中,的确有不少干部家属的身影。所以,局长夫人“长期值夜班”真的要彻查,才能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上夜班”是否属实?还是有“瓜田李下”之嫌?“长期值夜班”的局长夫人存在又该由谁来负责呢?

  笔者认为,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最应该负责。虽然是局长夫人也应该“秉公办事”,不能给予其寻租的空间。倘若是通过正规渠道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就要按照规定正常上下班,岂能“长期值夜班”?其实不言而喻,局长夫人“长期值夜班”就是在“吃空饷”。如果给予干部家属特殊的待遇,岂不是在助长不正之风?更不会让大家信服,又何谈清正廉洁?

  再者,林业局局长也该负责。作为局长,党政机关干部领导岂能为自己的家属“开小灶”?如此一来,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还有何意义?没有看到实效,反而“变本加厉”。让国家情何以堪?局长夫人应聘公益性岗位并没有错,但是“长期上夜班”就不得不让人心生疑问了。此事不彻查,真的很难服众。

  在此,笔者想说,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是干部家属就想享受特权。此事件还告诉我们,对权力的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只要监督阳光了,哪怕是“夜班”,也是可以照得见、说得清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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