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不能对孙杨“轻拿轻放”

2014年11月25日 10:14   来源:荆楚网   是是非非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奥运会和世锦赛冠军孙杨兴奋剂检查阳性,被禁赛3个月。但蹊跷的是,孙杨被查出服用禁药的时间是半年前的5月17日,到公布消息的时候,禁赛期早已结束,甚至连9月份的亚运会都没错过,一直宣称对“禁药零容忍”国家体育总局,对孙杨的处罚之轻,消息公布之晚,让人愕然。

  按照体育总局的解释,孙杨2014年5月17日查出禁药,放弃了B瓶检测,并且参加听证会做出了解释说明,并且接受禁赛3个月的处罚,8月16日禁赛解除,9月参加仁川亚运会勇夺三金,在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11月公布了相关情况,这时间把握之精准,让人叹为观止,但其实把事情说透了,大家都懂的。

  这不免让人想起同样参加了亚运会的张文秀,2014年10月被亚奥理事会通报药检阳性后,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态度,强调“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对兴奋剂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任何兴奋剂违规行为都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我不知道代表团发表这番义正言辞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孙杨。

  同样是“误服”,同样是“无法直接提升成绩”,不同的是张文秀被剥夺了金牌,而“零容忍”的体育总局却掩盖了孙杨违禁的事实,带他参加了仁川亚运会。

  虽然体育总局对孙杨的处理做出了看似完美的解释,但相比因违禁被禁赛1年的宁泽涛、禁赛2年的佟文、禁赛4年的廖辉,这样的处理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再加上孙杨屡屡“犯事”,却能屡屡“过关”,我们只能相信“有真爱,有‘干爹’”。但不管怎么说,违禁就是违禁,无论是误服还是故意,使用禁药都是违反公平竞赛原则的,不能因为孙杨是“明星选手”,是“金牌大户”,就一再容忍,一再呵护,特别是在兴奋剂这种原则问题上,对孙杨的处理绝不能就这样“轻拿轻放”。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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