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被讹恐惧症”不能仅靠“扶我卡”

2014年11月18日 07:12   来源:红网   罗明皓

  11月17日,中新网记者报道了在焦作市解放区焦西街道电翔社区祥和小区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制作、发放的“扶我卡”的新闻事件,此卡详细地印有老人的基本信息及子女的联系方式,同时表明“被扶者后果与扶者无关”。(11月17日中国新闻网)

  现今,“扶不起老人”似乎成了一种社会“共识”,但这种“共识”却是道德的悲哀。从倡导助人为乐、关爱老年人生活的角度出发,该社区发放“扶我卡”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卡片上老人的信息,给路人对其实施科学救助,联系亲属,避免意外提供了便利。由于明确表达了请求帮助的意愿,并做出了相应的免责声明,该卡片对老人来讲似乎有“护身”之用,

  但是,我们更应该清晰看到:尽管在“扶我卡”上面写明了免责条款,指出扶人者没有任何责任,但随时有可能因被扶者的变卦而全盘作废,因为法律是讲证据的,该卡从法律角度上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因为它仅仅是老人们与扶人者一份理想化的约定,如果老人还是讹人的话,扶人者要想免责谈何容易,具体还得有人出面或者公安机关调查后作出证明。

  在“扶不扶”的问题上,各地早已出台了相关的整治措施,比如设立见义勇为的基金会,如果遇到扶人者被讹诈,那就动用见义勇为基金进行赔偿。然而,这样的努力虽能挽救扶人者的钱财损失却难以弥补扶人者的精神创伤。“扶人卡”从大体与其相似,它期望能够将扶人者和被扶者的关系厘清,让扶人者安心去扶人,但是,这也仅仅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自设前提的道德空想。

  对于道德问题,弘扬社会的文明旋律是主旋律。而从法律角度来说,“扶不扶”出现纠纷的判决应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形成扬善的环境,才能真正的根除“被讹恐惧症”,从而营造出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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