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交警部门11月7日对交通违法未处理前100名的机动车进行集中曝光,政府公务车首次登上“黑名单”。在被曝光的政府公务车中,违法次数最高的达147次。(11月9日《京华时报》)
一辆公务车居然因违法记录达147次,几乎就是把闯红灯、超速、逆行、越线压线当成了家常便饭,如此夸张的违章行为着实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回归法律条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境内的所有车辆和驾驶人员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凡违反此法都是违法行为。实际上,曝光的交通违法公车“黑名单”已然说明,公务车违章很常见。更有甚者,在交通违法后,通过各方面的关系“摆平”执法人员,逃避惩处。
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把依法治国提到新高度,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曝光交通违法公务车,点到更要罚到,不管是公务车,还是私家车,只要违反了交通法规,都应平等地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而不能“打个招呼”就免予处理。因此,曝光交通违法公务车不能“点到为止”。交管部门要阳光执法,对私对公做到一视同仁,将处罚落实到人,让每一起曝光都能有回应、有处理。此外,还应该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让公众参与监督,让屡屡“犯规”者在阳光下暴晒,无处藏匿。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