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河南商丘学院一份“布告”在网上流传,“布告”称该校男生郭某“强行”向异性表白,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校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处分。该校多名学生向记者证实校内多个分院均贴有此布告。(11月11日《新京报》)
“商丘学院一男生表白被学校开除”,从新闻内文提供的信息来看,该新闻标题实有“标题党”之嫌。按照校方张贴的布告,开除郭某的直接原因或并非系“强行告白”,而是其“后续”行为已被校方认为是严重扰乱校园正常秩序:“学生处老师对该学生劝阻教育时,该生拒绝并报110‘诬告’劝阻人员。”“学校曾请郭某家长来校配合教育,郭某破口大骂并欲殴打在场老师,再次拒绝教育,其行为及其恶劣。”若抛却校方开出一份如此“措辞严厉”的“开除布告”是否失当不谈,如布告所表述的细节完全属实,开除或不至于引发如此强烈的舆论围观。
但与校方所出示的事件概况相对,“真相”在围观的学生那里又是另一副场景:“10月27号,公开表白的男生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并没有过激的举动。”自此,事件的真相是否真如校方的布告所示,显然还有待更多信源的释疑。而学生是否该被开除,也只能依据事件的真相来给出答案。但此事中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何本应该美好的校园表白,最终会演变为惊动110,被校方定义为“扰乱校园秩序”之事?难道仅仅是郭某的无理取闹吗?
接受采访的该校学生所透露的一个细节,或许提供了某种答案:学校规定男女同学可正常交往,但禁止谈恋爱,且男女同学独处时间不宜过长。禁止恋爱的校规并不少见,但之于高校而言,明确提出禁止学生恋爱且对男女同学独处的时间都进行限定的,还是少之又少。这也就能解释为何在理应表白常见的大学校园,郭某的表白举动却几乎遭到了全校性的围观。
然而,围观并非止于好奇心的驱使。“在其他学校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学校就不行,大家都在给他加油。”换言之,集体围观的同学,与其说是在见证某个“少见”的时刻,不如说更是在有意无意的参与一场针对“禁止恋爱”校规的反抗行动——给郭某加油,就是对校规的投反对票。明晰此点也就不难理解,在众目围观与加油声之下,郭某的行动也已可能不再止于是单纯的表白,更暗含对于不合理校规的挑战意味。于是,沉浸于“权威反抗者”幻觉之中的郭某,面对校方的劝阻,很可能激发一种逆反心理,双方发生一些不快甚至是过激行为,也就在所难免。据此而言,表白异变为“扰乱秩序”,不近人情的校规难辞其咎。
该如何对待高校中的学生恋爱?对于此,已无需赘言,无论是从观念与行动上,可以说当下绝大多数高校都作出了符合教育规律与人性的选择。再说,对于已经成年的高校学生而言,自由恋爱已经是一项不容否定的正当权利。当表白衍生出秩序风波,无疑是对那种仍旧封闭与粗暴的“恋爱校规”的一次反面提醒。值得注意的是,校方在布告中将郭某的表白定义为“强行表白”,如果说“强行表白”是一种不值得提倡的冲动与不当的示爱方式,那么,校规中命令禁止恋爱,又何以让年轻人学会得体的表白?这一幕恰巧发生在“光棍节”前夕,又更令人五味杂陈:当剩男剩女已经成为一个日常式的社会话题,本应开放、自由的高校校园却仍在“禁止恋爱”,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反差鲜明的荒诞场景,又在无形中揭示出剩女剩男现象的部分答案。
正如禁止恋爱的校规,依然未能阻滞悄然萌芽的爱意;一次开除,更远不能止绝下一次的“表白”。禁止恋爱的校规与动辄开除的教育方式,只能被愈发证明其与时代的格格不入。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