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不需要盗窃者的参与

2014年11月03日 14:10   来源:荆楚网   文婷

  常言道:“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人死了,本来就一了百了,可一些财迷心窍的人却认为死人的钱好赚,于是干起了“偷尸买卖”的罪恶勾当,大赚死人钱。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月17日,广东省北流市公安局将三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这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是涉嫌盗窃尸体罪。原来,近些年来,北流市南部的清湾、六靖等镇经常出现一种特别怪异的现象,那就是很多新坟频繁被人挖盗,那些已经安葬入土的尸体会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

  人死了,本应“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可为何这三个人却频繁挖盗尸体呢?据警方调查,这三人盗窃尸体,是有人专门收购。追寻蛛丝马迹,收购尸体的原是镇政府负责殡葬工作的官员。原来,政府每月都有火化任务的安排,因为经常完成不了任务,政府官员就会以收购尸体完成火化任务。

  虽然这是一个盗窃尸体、官员图完成任务收购尸体的一个案例,但是不难看出丧葬改革制度的推行依然任务艰巨。旧时,社会广泛推行土葬,认为人死后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在部分地区也有天葬、野葬、崖葬等方式。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我们的殡葬礼仪和习俗也应该有所变化。在新中国建立不久,便采取了行政力量和群众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殡葬改革活动。但在有不少地方,尤其是农村及偏远地方,依然沿用着土葬。故而,政府为了完成殡葬改革中的火化任务,盗窃尸体这一“行业”也发展起来。就如案例中的一样。

  在广州的这个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样的几个问题:一是政府部门殡葬改革工作缺失。政府为各乡镇下达火化数目任务,其目的是想推行殡葬改革。但是,单纯的以数据论,甚至单纯将数据纳入考核,这样的做法似乎有失偏颇,群众的接受程度也大打折扣。二是官员为完成任务想方设法。为了完成火化任务,官员们收购尸体,真可谓有点不折手段。人已安息,却被以偷盗的形式而火化,其目的只为完成上级任务,不禁让人觉得其毫无人性和道德,更加在漠视法律。三是盗窃者惟利是图,手段多样。“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盗窃者可谓将这句话表现的淋漓尽致,尽管可能还没有到“亡”的地步。为了金钱,不惜去偷盗尸体进行买卖,他们的道德到底缺失到何种地步?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到底低到何种地步?

  殡葬改革是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它更是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的有力方式,但是,如何推广殡葬改革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不仅仅是单纯的看火化数据。毕竟,千百年的习俗早已深入人心,如果要强制群众实行火葬,反而会适得其反。只有通过有效的宣传、推广政策方针,让群众逐步改变过往的观念,殡葬改革才会真正被群众所接受,减少丧葬上铺张浪费的靡靡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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