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周口市出台管理办法,对农村集体用餐作出规定,要求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者,需要报告备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此办法一出,引发热议,叫好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
农村流水席是一种私人性质的家宴,将其纳入行政管理的范畴,等同于公权力介入了家事,难免让人不适。但也要看到,对“流水席”加强监管并非没有道理。一方面,农村集体宴席的准入门槛低,不少地方难以达到食品安全的最低标准,再加上就餐人数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安全事故,就不再是“家事”。另一方面,正规餐饮服务消费的责权利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界定,安全风险整体相对可控,而农村“流水席”不具备固定场地和专业技能,安全风险相对较大,通过专项监督能使风险有效降低。
监管并不等于否定,农村“流水席”作为一种乡土文化,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在监管已先行一步的情况下,重要的是消除各方误解和偏见,不让监督流于形式或滋生腐败,以更稳妥的措施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