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光殴打"小三",出丑的是谁?

2014年10月22日 10:26   来源:东方网   李忠卿

  近日,一组名为“濮阳女子被疑为‘小三’遭当街扒光殴打”的图片和视频在网上疯传并引发热议。记者从河南省濮阳县公安局了解到,事发后,警方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进行立案查处,5名犯罪嫌疑人已先后被刑事拘留。(10月22日《北京晨报》)

  女人红杏出墙,甘愿做人家的“小三”,其动机不是为了钱、为了权,就是对男方情投意合,欲罢不能,此举让道德乃至法律蒙羞,无视给别人的家庭与幸福造成的侵害,因而,只要“小三”一出场,必然受到公众的齐声谴责。

  生活富有了,加之灯红酒绿、高度发达的网络,使得人们的开放意识空前提升,于是婚外情大行其道,谁都可能发生各种艳遇,不管男女,不再对情人一词特别“感冒”,原因或许就在于此。

  因为这种现象很普遍,一些“小三”或明或暗与某些男人偷情,没有一点羞耻之感。明媒正娶的反而受到冷落,一旦抓住了机会,便会对“小三”采取非常措施,当众扒光其衣服,纠集他人一起殴打,便是最常见的一幕。让“小三”出出丑、解解恨,这是一种劣根心理,施暴者根本没有想到此举的后果。

  “小三”的衣服被扒光,隐私部位暴露无遗,还让好事者拍摄成了影像,在网路上大肆传播,没有做任何技术性处理,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5名犯罪嫌疑人皆为女性,如此对待自己的同类,不知大脑是怎么想的,依我看来,你们羞辱的恰恰不是人家“小三”,而是你们自己,因为你们本身就是女性,虽然你们衣服还在,但与被扒光了没有二样。

  “小三”的出现,需要厘清责任,“小三”固然可恨,但对自己的丈夫也应进行诘问,不能只是把愤恨全部发泄在“小三”身上。果真抓住了事实,可以与“小三”对质与论理,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何苦女人为难女人?至于那些传播全身露点“小三”的始作俑者,也该清醒了,等到法律亮剑之时,就是你们受到惩罚之日,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迟早是要受到报应的。

  编辑点评:

  原配也算是违法,出丑的固然还是小三。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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