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中纪委证实中国农大教授李宁因涉虚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被捕。52岁的李宁被称为中国工程院“最年轻院士”,曾承担“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专项课题。2012年4月,审计署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套取国家科技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李宁位列其中。(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如果不是大肆套取国家科研资金而锒铛入狱,李宁的前途不可估量,他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极有可能会取得更大的成绩。只可惜,贪念葬送了他的前程,也让相关科研项目受到重创。
倘若仅仅一两个科研人员在利诱面前丧失最起码的原则,把科研经费当着“唐僧肉”,变着手法中饱私囊,那不足为虑。问题是,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现象已非常严重,甚至已成为一种“行业潜规”。现在在不少高校,大家谈论某教授时,不是讨论他的科研成果,而是热议他的项目批下了多少万科研经费,个中原因不言而喻。
更要命的是,见钱眼开的不只是些“虾兵蟹将”,不少重量级的科学家,甚至连院士也深陷其中。譬如在科技部通报的案例中,除李宁外,承担“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的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和承担“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茂强,已被判刑。承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有关子课题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已被行政处分。你看看,哪一个不是科研事业“顶梁柱”呀!
面对科技界内这种愈演愈烈的反常现象,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科研人员,甚至连院士都成为了套取科研资金的“大盗”呢?这些人心生贪念,放纵自我,没有经得住诱惑,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如果现行的科研资金在申报、发放、监管、审核等环节没有漏洞可钻,心怀不轨者又怎么可能屡屡偷食成功?作为科研工作者,在大把的科研经费面前,理当有一颗自律的心。但如果全靠自律,而不从制度层面进行设防,项目负责人稍微变换一下手法,甚至可以直接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又有多少人能抵得住这诱惑呢?
看来,我们在痛斥我们某些科研工作者偷食科研资金的同时,更应对现有的科研资金发放管理制度进行反思,立即加以完善,力求无懈可击。这不仅仅是为了确保宝贵的科研经费能用到刀刃上,更是为了“挽救”一些科研人员,减少科研事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