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江苏立法“自愿婚检”点个赞

2014年09月24日 07:14   来源:红网   晴川

  22日,《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提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这也是2003年强制婚检取消后,该省以立法形式重提“婚检”。(9月23日《扬子晚报》)

  当初取消强制婚检的出发点,是“保护隐私,保障人权”,其实背后更有对婚检作用的低估和对自愿婚检的盲目自信。事实上,“婚检”作为预防先天性缺陷儿的三道防线之一,其作用早已为医学所证明,最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总唇裂、脑积水、神经管缺陷、肢体短缩等很大一部分出生缺陷都是可以通过婚检等达到可控的目的。而期图靠自愿婚检的这种无端自信的泡沫,也很快被事实所击碎:由于取消强制婚检,黑龙江婚检率从取消前的75.79%一下滑到次年的0.43%;由于取消强制婚检,南京的婚检率从此前的97%跌到如今的10%左右……这,基本代表了全国各地的婚检现状。

  脱离实际的“婚检自愿”变成了“婚而不检”,宛如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先天性缺陷儿人数的激增。卫生部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出生缺陷儿童总数已高达80至120万,占到了出生人口总数的4%至6%。这无论是给家庭还是社会,都造成了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

  “婚而不检”如瘟疫般迅速蔓延,很快引起了各地重视。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都先后采取了免费自愿婚检等折中办法,使得婚检率有了一定程度的回升,但依然难挽大势。在全国婚检率最高的年份2010年,也不过为31%,与当初定下的“城市婚检率保持95%、农村保持85%”目标判若霄壤。于是,社会各层呼吁恢复强制婚检之声此起彼伏,据2012年某网络媒体投票调查统计显示,支持恢复强制婚检比率更是高达72%。然而事实是,黑龙江在2005年吃下“强制婚检”这只螃蟹之后,便一直未有来者。更多地方,是在观望试探。“法无授权不可为”。当“强制婚检条目”已经消失于《婚姻登记条例》,谁还敢僭越法律雷池半步?

  江苏通过立法形式将婚检定义为公民义务,变颇为敏感的强制免费婚检为依法免费婚检,既凸显出了婚检的公益性和必要性,也给那些害怕麻烦和心存侥幸者以警示,尤其这种极具开创性举措,灵活而巧妙地规避了与现行法律的冲突,建构出一个可以自由驰骋的模糊域界,这体现了民生问题的立法智慧,其中流淌着的的社会担当和民本意识更是难能可贵,值得点“赞”。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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