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老人被儿子关地下室 亟需加一根法律保险绳

2014年09月22日 07:22   来源:红网   徐义闯

  经历了前一阵的连阴雨,这两天,我们终于见到了久违的阳光。可是陕西咸阳市的一位73岁老人家就没这么幸运了,因为从一个多月前开始,他就被关在终日见不到阳光的地下室内,记者得知这一情况后,来到了咸阳市秦都区北营村的北营小区,当记者在该小区打听关在地下室的老人时,很多人都表示知道这件事情,但面对我们的采访却都欲言又止。(9月21日新华网)

  73岁的老人被自己儿子关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长达一个多月,每天吃一餐,大小便均在床上。令人想不到的是,如此毫无人性、残暴对待老人的一幕竟完全由老人儿子所导演!常言“养儿防老”的老人却落得如此下场,伤心的恐怕不止是被虐的老人家本身,凡知情者无不伤心、寒心!无论出于何种借口与理由,如此对待至亲父母简直令人发指。由此可见,“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不复靠谱,而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老人们的权益则显得十分紧迫。

  生老病死是生命的规律,谁也没有特权,老人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曾经崇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我们,亲情伦理沦丧到如此地步,固然有传统文化没落的因素,有文化传承上的问题,但更与整个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息息相关,换个角度看,也是一部分人的人性日益理性、物质、自我的一种体现。而道德的没落就亟需法制的建设予以弥补,兜住底线,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演化成法制经济的应有之义。

  联系前段武汉大学刘燕武讲师的《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社会学研究》:项目主持人的刘燕舞走进湖北、山东、江苏、山西、河南、贵州等11个省份的40多个村庄。他发现,老人自杀、被虐的悲剧不是个案,农村老人的自杀现象“已经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更有老人声称,比起亲儿子,药儿子(喝农药)、绳儿子(上吊)、水儿子(投水)更可靠”。这些饱含绝望的言语与事例,固然有不肖子孙的家门不幸,但更是反映出社会照顾不力、法律保障的缺失之痛。对此,我们不能坐视不管。

  为了让老人们“不饿死、不病死、不寂寞死”,应该说,国家下了大力气,正想方设法解决老人们等弱势群体的托底保障。但由于人口基数及财政现状的原因,居家养老仍然是目前老人们安享晚年的最主要保障方式,这就对子女等家庭成员的道德水平有一定的要求,一旦家门不幸,出现逆子,情况就会令人十分忧心,对此,笔者呼吁,是否从国家法律层面设定明确的规范,对于抛弃、虐待、甚至变相谋杀老人的行为追究刑责并剥夺该子女的财产继承权等?从法律的高度给老人们的生活保障划定一条红线,看谁还敢干出如此天理难容、伤天害理的虐亲事件?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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