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律师董正伟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公开火车票退票成本信息等遭拒。今年8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国家铁路局败诉。法院认为,国家铁路局具有审核火车票退票费的法定职责,其拒绝公开调涨火车票退票费政府定价信息的行为违法。10日晚上,国家铁路局通过微博回应称,“这事儿不归我们管。”(9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去年8月26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通知称,自当年9月1日起,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根据新规定,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原规定则是5%。国家铁路局给出的说法是,提高退票费是为了防止黄牛囤票,言之凿凿,听上去很有道理。但公众似乎并不买账,不少人就质疑,退票费的提高,其实就是一种变相涨价,而涨价没有经过听证会,在程序上也缺乏正当性。
为了弄清楚“退票成本”的前世今生,有较真的律师董正伟申请公开,却遭遇了一部类似悬疑大片的剧情。董律师先找了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两个单位均回复称该信息不属于其信息公开范围;随后董律师又找到财政部,财政部则回应称相关信息无法提供,因已明确授予国家铁路局“确定运价水平,管理铁路杂费项目和标准”的权限,而退票费则属于杂费项目;最后董律师找到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亦称“不属于其信息公开事项”。相关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公众的确是司空见惯,董律师遭遇的尴尬,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无奈之下,董律师冲冠一怒为“退票成本公开”,将问题诉诸于法院。经过漫长的等待,结果也令人欣喜,董律师最终胜诉,国家铁路局被判公开退票成本,一时之间,此事似乎有了峰回路转、起死回生的迹象。示范效应、标本价值等美好的词汇,也被网友们拿来评价此次董律师状告国家铁路局的胜诉。“久旱逢甘霖”一般的胜诉,给予了公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希冀。
不过遗憾的是,未等公众尽兴,国家铁路局立马浇灭了公众的幻想与期待,其在官方微博坚称自己“主要负责铁路安全质量监管,不是铁路价格主管部门,没有任何铁路运价及客货运杂费审批职责”。国家铁路局这样的坚持,到底是一以贯之的傲慢与骄横,还是一种坚持事实真相的无奈?公众不得而知。至此,“退票成本”的悬疑大片,似乎开启了第二季,这到底归谁管?到底谁在管?这背后的责任划分,的确需要一个真相。
简而言之,不能让“退票成本”成为一部悬疑大片,这是最起码的底线。毕竟,任何的公共决策,尤其是事关公众利益的决策,绝不能模糊其词,而必须充分公开与透明。客观来说,“退票成本”到底归谁管?这在系统内部,其实并不是一个太复杂的问题,有可能是某个部门管,也可能是九龙治水,但无论是何种境况,都亟待相关部门给出一个科学权威的结论。打造服务型政府从来都不应该是一句空话,那解决“退票成本归谁管”这样事关公众利益的实情,显然是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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