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8时30分左右,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道坪镇英坪村发生山体滑坡。截至31日10时,滑坡已造成22人遇难,22人受伤,1人仍失踪。这起山体滑坡造成的村民巨大伤亡事件,令人扼腕痛惜,教训也十分深刻。
福泉英坪村发生山体滑坡,能否避免人员伤亡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因为,据多位村民反映,至少3年前他们就发现了山坡有滑坡迹象,山上有巨大裂缝。对此,村民曾多次向镇、州等政府反映,得到的答复总是“没有问题”,让村民“放心居住”,没想到最终发生了山体滑坡,“我们担心的灾难终于发生了”。
当然,山体出现巨大裂缝,最终因暴雨导致山体滑坡,这属于天灾,人力是无法改变的。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不会像地震那样发生得很突然,而是事先有征兆可寻。只要发现征兆后进行认真排查分析,加强巡查监测,在危险到来之前及时预警且采取防范措施,灾害是可防可控的。今年5月,四川泸州发生一起山体滑坡,但由于当地事先监测到位,预警及时,当地村民全部安全转移,无一人伤亡。
由此不难看出,福泉“8·27”山体滑坡事故,既是天灾,也是人祸。说明一些基层政府和官员执政为民的意识非常淡薄。首先,漠视民意和民声。对于山体出现巨大裂缝,据说有专家做过鉴定,有关领导也可能到现场察看过,所以回复“没有问题”,让村民“放心居住”,若不是过分迷信专家,也是官员太武断,唯独对民意民声当成了耳旁风。其次,忽视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对山体开裂,一旦遇到暴雨洪水可能发生山体滑坡这样的后果,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事先预料到,并须制定相应的预案,例如,提前发出预警、下雨时把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组织地处危险区域的民居迁移等等,但当地政府却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当山体滑坡发生后措手不及也就不难理解了。此外,问责不到位是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另一个原因。
2010年造成重大伤亡的贵州关岭“6·28”山体滑坡事故,事故发生前,村民也发现滑坡处出现山体开裂,但没有结果。事故发生后,媒体关于村民举报隐患无人理的报道并未引起重视,事后也没人对此进行调查问责。福泉“8·27”山体滑坡事故后,是否也会无人担责,公众将拭目以待。
近年来,全球因厄尔尼诺现象和人类过度开发引发的自然灾害频发,中国也不例外。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必须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失职渎职官员,必须依法依规予以追责。福泉“8·27”山体滑坡事故目前仍处在寻找失踪人员和对伤亡者处理阶段,但对那些漠视民众呼声、未采取任何预防措施的失职渎职官员,只有严肃处理,才能死亡者一个公道,也让更多的官员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