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的历史传承与当代建构

2014年08月20日 07:19   来源:光明日报   王先明

  在当代城市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乡村社会面临着多重困境:农业易成弱质产业,农民易成弱势群体,农村易成落后地区。如何应对“三农”问题?成功的农村提供了借鉴。光明日报近期推出“新乡贤·新乡村”系列报道,发掘浙江等地“新乡贤”和“乡贤文化”与新乡村建设的新闻故事、新闻人物和新鲜经验,给人们重要启示,值得从历史的深度与现实的高度予以总结、省思和凝练。

  2013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时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我们称之为‘中国梦’,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以复兴农村为民族复兴之基石,是近代以来重要的社会思潮,也是乡村重建社会运动迭次兴起的主要动因。尽管我们的城市化率已在51%以上,但农业、农民、农村问题仍然是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制约因素。邓小平同志说:“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在新农村建设的国家战略规划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新乡贤”和“乡贤文化”扮演着乡村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角色。

  乡贤与乡绅:传统乡村社会建设与文化发展的中坚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乡贤,是对有作为的官员或有崇高威望、为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的尊称,是对去世者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也是对享有这一称号者人生价值的肯定。迄于明清,各州县均建有乡贤祠,以供奉历代乡贤人物。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的主导力量都是乡绅或乡贤之士。这一文化传承思想渊源久长。《孟子》《周礼》中均载有具体的乡村组织与管理构想。乡三老是秦汉以后乡治层面的最高领袖。他的年龄要在五十以上,他的人格要为民众所敬仰,如此才能被选为乡三老,才有感化民众的能力——这是基于《周礼》“德化主义”乡建理念的乡村体制建设。在几千年物换星移的岁月里,王朝多有更替,制度因革变迁,而扎根于乡村规制的文脉传承却绵延不绝。唐宋以后的乡村治理体制更加完备,乡村治理规制日益完善,体现着乡绅和乡贤群体对于乡村秩序维系和社会建设的积极努力。宋代熙宁以后,保甲、乡约、社仓、社学逐次推行,乡治精神和事业两方,都有改善的趋势。其中,乡约的施行再度成乡村社会-文化建设中的创获之举。“吕氏乡约”对于乡村民众的规约简约而具体:“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担负乡约领袖者,由乡里民众推选正直不阿的人士充任。他们的责任,在抽象方面是感化约众,在具体方面是主持礼仪赏罚。明代泰州学派中许多不求功名而落归乡土社会的乡贤士绅,也集中体现了建设乡村、改善民生、谋利桑梓的群体追求和故乡情怀。

  乡贤是扎根于乡土社会文化的社会力量,在动态的历史进程和特色不一的地域文化中,其认同的标准和资质或有所差异,但其一定是乡里德行高尚,且于乡里公共事务有所贡献的人。某种意义上,它与乡绅的概念具有较多的重合性。在地方社会居于领导地位或有重大影响的乡贤基本由绅士与平民两部分组成,其中绅士可分为中上层绅士和以生监为主体的下层绅士,平民主要由读书人、技艺人、商人和一般劳动者组成,其中以下层绅士人数为最多。明清以来,虽然平民乡贤的所占分量渐有增长,但总体上乡绅仍构成乡贤的主体力量。

  乡绅,是传统时代乡村社会中的管事,这是一种具有社区自治组织的地方领袖,或者说就是乡贤。乡贤或乡绅们更多地关注乡村社区的公共利益和事业发展,并且对于来自衙门的不合理的权力扩张进行有效抵制。当然,他们要保证国家意志和利益在乡村社会的落实。他们的文化权威和社会地位源于制度与文化,或者说他们的身份、资格和威望本身即是文化和制度构成要素。他们不是权力结构中的力量,却是整个社会制度和文化网络中的组成力量,他们必须有社会地位,可以出入衙门,直接表达乡村社会的诉求,并对地方权力体系形成压力。费孝通先生说,乡村社会中的绅士,“可以从一切社会关系,亲戚、同乡、同年等,把压力透到上层,一直可以到土皇帝本人。”在以农耕文明为生存方式的时代,他们担负着“道在师儒”的使命,为民师表,移风易俗,促成乡村治理的太平景象。在高度分散聚居的乡里村落,社会秩序的维系、乡村公务的管理,均依赖于乡绅或乡贤的主持或主导,邑有兴建,非公正绅士不能筹办。乡村公共事业的兴革,如公产、义学、社仓、兴修水利、道桥,大都由乡绅士掌控,所谓“绅士之可否,即为地方事业之兴废。”

  乡绅或乡贤,成为数千年中国农耕时代一个文明得以延续发展、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稳定的重要社会角色。

  历史断裂:近代乡村危机的呈现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与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被逆转。梁漱溟先生说:“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传统中国社会是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就精英人才的流动而言城乡并无差别。民国时期一项科举人才出身的调查统计表明,科举中出的人才,至少一半以上是从乡间而来的。在相关的有功名人士家族统计分析中,城乡几乎相等。而且,乡村士子,并不因为被科举选择出来之后就脱离本乡。出则为仕,退则为绅,乡间人才辈出,循环作育,蔚为大观。人才不脱离草根,使中国文化能深入地方,也使人才的来源充沛浩阔。

  然而,只是近百年中,帝国主义的侵略,直接间接都在破坏乡村。由此导致传统中国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转变为城乡背离化发展模式,即都市日愈繁荣,农村日益衰落,遂造成持续不绝的乡村危机。尤其是科举旧学废除后的教育,从乡土社会论,是悬空了的,不切实际的,造成乡土人才向城市社会的单向流动。曾经的乡土精英已经不存在,洋秀才都挤在城里,所谓乡间正绅、良绅无以存续,遂造成劣绅、豪绅充斥乡村社会之局面。出自乡村中的精英、贤士,他们已经回不了家乡,失去家园的依恋和对家乡建设奉献的冲动。乡贤或乡绅力量继替的制度保障发生了历史性断裂。

  因此,面对乡村经济衰退、乡村社会失序、乡村文化荒漠现象的持续发展,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知识界曾发起乡村建设运动、农村复兴运动、乡村复原运动等等,以一波又一波的社会运动方式试图挽救乡村社会急速衰败的趋势。但是,由于城乡背离化发展的历史进程未曾逆转,乡村社会—文化重建的效果不彰。

  “新乡贤”与新农村建设

  随着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现在总体上已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近代以来的城乡背离化发展态势开始得以逆转。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各地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之成为党和国家战略布局中的重中之重。

  在这种发展态势下,“新农村建设”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环境生态文明五大建设中,获得了属于自己时代的新内涵。它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一具有重大战略性历史转折的实践进程中,“新乡贤”文化建设以其深厚的历史传承和创新性的当代建构,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时代诉求。

  首先,在今天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进程中,“新乡贤”的时代角色十分突出。他们很多人出自于乡村,成就于城市;成长于乡土,弄潮于商海,在乡村与城市的内在关联上,具有天然独特的优势。他们今天的“衣锦还乡”,重建乡村的抱负,无疑是习近平总书记 “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重要指示在乡村社会的实践。在现代化进程的趋势中,从基层乡土去看中国社会或文化的重建问题,主要是怎样把现代知识输入中国经济中最基本的生产基地乡村里去。作为输入现代知识必须的人的媒介,“新乡贤”的社会建构,具有尝试破解百年中国乡村社会发展困境的珍贵价值。

  其次,传统中国文化深植于乡土之中,人和地在乡土社会中有着感情的联系,一种桑梓情谊,落叶归根的有机循环中所培养出的精神。在中国家族、乡土文化传承中,具有深厚的根系和广阔的脉系。乡土文化的有机循环,一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从农民一朝的拾粪起,到万里关山运柩回乡止,那一套所系维着的人地关联,支持着这历久未衰的中国文化。”“新乡贤”文化建设无疑秉承和凸现着这一传统文化的底色。

  “新乡贤”与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上的价值目标。这一国家价值目标实现的基础在乡村社会。“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当“三农”问题凸现为我国现代化战略发展的瓶颈时,中国社会实现小康的梦想的关键所在就是乡村。“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为此,习总书记精辟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不难发现,乡村发展的滞后性固然有多种因素,而精英人才流失所造成的乡村内驱力缺乏是主因之一。“新乡贤”社会力量的凝聚,恰恰抓住了建构乡村内驱力的关节点。他们是一批有奉献精神的现代精英,从乡村走出去的他们回归乡土,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和道德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治理,既是乡村社会—文化建设的主导力量,也是发育和培养乡村社会发展内驱力的根本所在。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它既是具有时代高度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也是中华传统文化与时俱进的当代体现。它是我们每个公民社会化的基本准则。传统时代能够端坐于乡贤祠的乡贤们,都是个体品行与社会价值取向备受尊崇的贤士。“新乡贤”是新时代社会主义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上塑造的榜样力量。“新乡贤”文化建设,既是传统乡村社会型塑的“尚贤敬德,奋进向上,造福桑梓”人格品德的传承,也是其传统品格在当今核心价值观层面上的提升和高扬。

  更为重要的是,“新乡贤”是一个具有榜样性的社会群体,一定意义上他们是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上的实践者。因此,这一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连接个人层面的价值取向与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的纽带。人创造着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新乡贤”建设既是新时代中国人源自生活的创造,又是现代乡村文明环境建构的要素之一。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新乡贤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建设。

  揆诸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乡村社会治理和乡村建设的成功,无一不得力于乡村本身内在力量的驱动。尽管面对乡村危机的境况,基于民族危机救治的急迫性,民国时期出现过由外在力量注入式的乡村建设运动,但最终由于乡村社会缺乏持久的内在动力而难获久远之效。马克思曾经指出:“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

  今天,“新乡贤”的构成已然不同于传统时代的以功名身份为核心的乡绅阶层了,他们是现代化进程中在各行各业取得成功的时代精英。现代化理念和前瞻性视野,以及创业成功的人生经验,成就了他们的时代品格——这是“新乡贤”新之所在。在各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主导下,他们将成为乡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引领力量,将在传统文化的底色和现代文化的主色交融中,描绘出真正属于自己的时代特色。

  (作者系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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