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黑车”怎能拿车“开刀”?

2014年08月12日 09:20   来源:荆楚网   赵艳生

  仿冒正规出租车的“克隆出租车”,成为坑害消费者的一大毒瘤。10日,上海集中拆解销毁近期查处的350辆“克隆出租车”。此外,上海近期还出台了新规,加大“黑车”违法成本,提高执法震慑力。(8月10日新华网)

  集中拆解销毁350辆“克隆出租车”,如此壮观的场面,貌似上海打击“黑出租车”动了真格。但是笔者认为,这只是一幕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展示打击黑车工作成绩的闹剧,要知道“黑车”泛滥,车自身并没有罪。笔者不禁反问,上海交通执法部门怎能拿车“开刀”呢?

  我们知道,“克隆出租车”褪掉假冒“出租车”的外衣,说到底它只是一辆汽车,是交通工具,有着自身的利用价值。如果销毁的“黑出租车”自身已经达到了报废年限,理应拆解销毁。但这350辆“克隆出租车”达没达到报废年限,新闻透露出来的信息,并没有说明。也就是说拆解销毁这350辆“黑出租车”,车辆的性能和使用年限等条件并没有列入拆解销毁考虑的范围。

  而且,上海《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规定,一旦查实“克隆出租车”,包括车辆和附属设施将一律予以没收。既然一旦查实就要没收,那么没收以后的“黑出租车”就已经与原来的车主没有了关系。因为车已经被没收充公,再拆解销毁被没收的黑出租车,对违法车主并起不到任何警醒作用了,而这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

  看上海集中拆解销毁没收的“克隆出租车”的行为,让笔者想到了那句“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的歌词。抗日战争中,八路军缴获日本鬼子的枪后,拿起来就打鬼子,虽然鬼子的枪打死过我们的同志,但是当我们缴获这只枪后,不是对这支枪充满仇恨,而是对这只枪的使用者满胸仇恨。枪只是工具,缴获以后,照样可以打鬼子。如果当初八路军都如同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这样,估计抗日战争就很难胜利了,八路军也不会迅速的发展壮大。

  笔者认为,人才是“克隆出租车”泛滥的罪魁祸首,治理“黑车”,最主要的是“罚人”,而不是“罚车”,不是拿车“开刀”。罚人就是加大黑车的违法成本,对违法的出租车车主进行严惩,而不是让违法的车辆来充当“黑出租”行为的“替罪羊”。

  而对于“克隆出租车”的处理,笔者认为达到报废年限的当然要进行报废,而对于没有达到报废年限的,应当让其继续发挥它应有的社会价值。例如可以还原车辆原来的面貌,进行公开拍卖,让其继续作为交通工具来为人民服务。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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