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水质差,年年喊难道无法管?

2014年08月06日 07:25   来源:羊城晚报   耀琪

  广州市卫生局网站前天公布了今年5月至6月对市内游泳场所水质监测的结果。被抽检的366家游泳场,合格率为69.4%。不合格的112家单位中,有多家已连续两年上榜,其中不乏高档酒店、大型小区内的泳池,而大学城内多所高校泳池也赫然上榜。

  公共泳池水质不合格,已经不是新闻,类似于广州空气质量不佳一样。从消费者角度看,如果不去游泳池,难道去河涌和珠江游水吗?换言之,今天的泳池只要比珠江干净和安全,就已经是“集体进步”了。在这种群体无意识下,人们就算知道泳池不洁净也不会特别介意。真介意的话干脆就别游了,谁叫游泳池不是自家的浴缸。

  社会游泳池虽然有一定竞争,但基本上都是要做街坊熟客生意的。如果不是出于特别需要,很少人会跑到离家很远的专业场馆游泳。何况水质不佳是行业通病,因此无论游泳馆水质合格与否,对泳客来说,肉眼能见的差异都是极其微弱的。这样就“鼓励”了游泳场倾向于用“行规”来运作。只要池水不臭不黄没垃圾,就有“信心”永续经营。

  至于这个“行规”如何形成,第一个原因是水电价的压力。游泳场换一次水动辄从数千至上万元不等,因此不可能每天换水。相比之下,消毒剂可是要廉价得多。第二个原因是监管的无力。虽然卫生局公布了水质结果,但由于卫生局权限所在,游泳池往往是不会受到实质性惩罚的,更鲜见停业和关门。

  因此,游泳池虽然有资质和硬件要求,但究竟管理水平如何,能否谢绝带病人士进入,净化器能否有效运作,许多时候都成了管理者自己的内部事务。那些职能部门只等投诉上门再根据情况去看,能发布个水质检测结果已经不错了。

  在某些职能部门眼中,太多比游泳池水质更“重要”的事情了,其潜台词也和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怕脏就别去,去就责任自理。再加上多头管理,且无明显的“监管得利",因此有关部门最多责令其整改了事。最后,公众的贴身健康,就这样被软得不得了的“制度监管”继续马虎对待下去,年复一年,年年照犯。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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