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暑期来临,夏令营都会成为媒体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的夏令营活动可谓乱象丛生:没有资质随便招生、学校老师强迫学生加入他们组织的夏令营、夏令营的宣传广告名不副实、导游满口胡诌、购物、卖团、转手……(8月3日《人民日报》)
暑假来临,在各种培训班、辅导班方兴未艾的情境之下,又出现夏令营热火朝天的局面,不知是喜还是忧。而夏令营因为远离“应试教育”的阴影,被排除在禁止举办辅导班、补课班的各种禁令之外,所以其在运行环境上,比各种补习班要宽松得多。
于是,有些公司仅具有旅游业务资质或教育培训资质,但也将自身经营范围内的活动以夏令营的形式开展,几个学校教师一商量也能举办夏令营,而期间学生的各种安全隐患却得不到关注,夏令营与家长的协议一般是口头协议,缺乏规范,一些夏令营根本不去建立营员档案,也不签订旅游安全责任书,更不为营员办理旅游保险,夏令营的组织者目的只有一个,便是卯足了劲赚钱,夏令营异化为夏“利”营。
夏令营种种乱象的背后是基本标准的缺失与监管的真空。目前,组织夏令营几乎没有什么准入门槛,一些民办培训机构和个人无需营业执照和资质审批,只要通过学校和老师招来学生,就可以举办夏令营。对于夏令营的规范,仅有2012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除此之外,竟然没有针对夏令营市场管理的立法条文。
因此,除了教育部门亟需出台夏令营的管理条例之外,还应该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夏令营市场,建立资质评价和准入机制。目前而言,可以暂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实现对于营员权利的保护。因为夏令营主办方没有资质、使用欺骗手段招生骗钱等等行为,已经违反了作为消费者的营员及其家长的利益,理应受到应有的惩处。
实际上,在国外,早就有规范夏令营活动的成功范例,我们可以借鉴一下。比如美国,成立于1910的美国露营协会ACA(American Camp Association)就承担着全美夏令营项目的认证、宣传、管理等职能,对每个夏令营活动的安全性、承办资质、活动预案等进行专业的审查。我们不妨也成立一个这样的组织。当然必须保证这样的组织其管理工作公开透明,防止其成为权力寻租的新渠道。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