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判离,假离婚判什么?

2014年08月01日 07:03   来源:北京晚报   苏文洋

  围绕着房屋和户口,一些人假结婚,另一些人假离婚。“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悲欢离合,最终闹到法院,求得法律的裁决。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有时候法律也爱莫能助。

  本周一,本报第9版报道了一个假结婚的案例,一个假离婚的案例,证明我上面所言不虚。

  先说结婚案例。买卖二手房时要交20%的差额个税。张女士是名“80后”,她想出售一套房屋,在网上发布了出售信息。据张女士介绍,2013年9月中旬,刘某打电话联系她,提出欲以185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为了避税,双方同意先结婚,然后通过夫妻更名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最后再办理离婚手续。然而,结婚之后,刘某假戏真唱,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在张女士的房屋内居住。所幸双方有《婚前协议书》,张女士据此起诉离婚。市三中院审理后,近日终审判决双方离婚。

  再说假离婚案例。本周一上午,密云法院开庭审理“假离婚假结婚房屋纠纷案”。王女士诉称,她是外地户籍,2010年在密云购买了一套房屋。2011年年初,她和黑龙江人刘某登记结婚。因为王女士离过婚,又有孩子,觉得刘某对她们娘俩挺好,将自己购买的房屋变更为和刘某共同所有。为了给孩子办北京户口,刘某和家人多次谈到“如果王女士与刘某先离婚,再找一个北京人结婚,她就可以办上北京户口”,打动了王女士。很快,王女士通过刘某的家人认识了吴某,并商定了“假结婚办理户口”计划。为此,吴某收取了王女士1万元,并与其签订了办理户口的协议。假结婚前,王女士将房屋过户给刘某单独所有,防止她和吴某结婚再离婚时,吴某可能要求王女士名下的房子。结果,户口计划泡汤,假离婚却成真,前夫刘某说房屋产权是自己的,跟王女士没关系。王女士一方面和前夫刘某打官司,另一方面向警方报案刘某诈骗。目前,法院已经开庭审理,警方也已经立案。一位律师认为,在此案中,王女士把房屋过户给了刘某,等于是赠与了前夫,表面上虽然是假离婚,但却是产生真离婚的法律后果。如果单是反悔索要房屋,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

  前一个假结婚案子,法官可以明断,判俩人离婚。后一个假离婚案子,不管法官如何明断,也无法判俩人重新结婚。毕竟,“捆绑不成夫妻”。

  中国有句俗话:“刀伤药再好,不如不拉口子。”现在,一些人为了钱财或其他目的,拿假结婚假离婚不当一回事。一旦真有事了,就去求助法律。其实,法律也有捉襟见肘的时候,并非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那些通过假结婚假离婚获取逃税或取得户口的人们,也不要因此视政策和法律为儿戏,以为凭个人的聪明钻过政策和法律的漏洞占了便宜。敬畏法律,才能够使自己成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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