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能力以“患者死亡率”定优劣,不仅将各级医院推入两难境地,更引发了群众对自身生命安全的隐忧。将死亡率限定于某一标准之下,等于把生老病死当成人为控制的数据,由此可能触发的隐性后果引起大量争议。
引发公众广泛议论的,正是国家卫计委日前下发的一份征求意见稿。据@新京报报道,卫计委近日拟规定“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在医院“服务质量”一节中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友情提示,别把‰看成%);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
死亡率必须可控,这一看似违背伦理常识的规定迅速遭到抨击。网友@关键作曲对所谓的死亡率标准颇为不屑,虽然不是专业医疗人员,这位作曲人仍然提出自身见解——“医院以死亡率多少定优劣就是倒行逆施,稍有常识的人,都会首选以治愈率高低定医院优劣,这是最恰当且最合乎常理的操作。”
评估医院服务质量,究竟是以治愈率作为标准,还是以死亡率为标准,还需内行人前来定夺。但普通民众最关心的是,卫计委推出此项“患者死亡率”标准,将对自己产生何种影响。目前来看,公众对“患者死亡率”规定,似乎质疑多于肯定。
公众最为担心和疑虑的是,将来各级医院为完成上级规定的“死亡率”标准,可能会拒绝接收病危患者。如果真是这样,危重病患者无处就医,将只能“等死”。身处医疗系统,作为专业人员的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医师@烧伤超人阿宝虽感无奈,也只能编撰讽刺段子,描绘未来可能出现的可笑场景:“‘喂,阿宝,你们科今年还允许死几个?’‘唉,愁死了,就剩一个死亡指标了’。‘我有个亲戚病情特别重,救活机会大概只有一半,问好几个地方都说指标超了没法收,好兄弟你给帮个忙吧’。”
不仅有进不去的担忧,还有被医院“赶走”的恐惧。同样是“死亡率”标准重压下的衍生后果,医院为保证数据达标,难保不会做出@急救医生贾大成所担忧的行为——“各级医院只要把快死病人赶出院,或者对危急重症患者采取拒诊或不入院措施,或者玩数字游戏”,从而实现“患者死亡率都可低至为零”的“良好成绩”。
更有人联想到规定中只包含“二、三级医院死亡率”,却没有涉及一级医院,认为这也可能滋生寻租空间。网友@徐锡武看似“别有用心”,实则道出了一种非常现实的担忧:“我可以借机开一个临终关怀医院,一级医院,所有要死的病人,都拉到我这,我承担死亡率,反正一级医院没有死亡率要求,相当于买卖死亡率指标,别的医院要这个指标,就得给我钱,一个很好的商机。”
虽然被批得狗血淋头,“患者死亡率”标准也不乏支持者。例如,@中国医院基建管理者俱乐部就愿意看到其中的有利一面:“很多绝症患者,医院明知道治不好,还会在人死之前好好‘治疗’一下,最后造成患者家庭人财两空,这个政策能够避免此种事情的发生,但有多少家庭是愿意倾家荡产来延长患病家人生命的。”牵扯出的一大医疗弊病,如果能以这种方式解决,那也算是“歪打正着”的意外功效了。
“死亡率”标准招致如此多的争议,卫计委不得不赶忙回应。@新京报昨日报道称,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负责人表示,标准中显示的住院患者和住院手术患者死亡率数据,只是对二、三级医院基线调查获得的客观情况、行业平均水平的实际表述,并非要求达到的目标,不会导致医院为此拒收重病人。
“不是目标而是实际表述”,但愿“死亡率”就只是作为一种参考标准。在公众一边倒的反馈之下,“死亡率”标准也许不会真正施行,但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能力也由此得到些许历练。此外,医疗改革的重点在于破除以药养医、增强医患沟通机制,而不是拿难以调控的死亡率与固定的数据挂钩,这样对医者产生巨大压力,也会给患者带来诸多不可预知的麻烦。
网友@公正汉的发言,正好可以用作本文的“结案陈词”——政府监督的着眼点其实应该放在医疗、用药和服务的规范上。尊重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这才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