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系统工作人员私办假证骗了谁?

2014年07月28日 10:57   来源:荆楚网   倪倩

  近期,安徽质监系统系列腐败案爆出:不用培训、考试,交上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吊车、开叉车、操作锅炉“一路绿灯”;不需要生产设备达标、卫生合格,只要花上几万元、十几万元,就能“买到”白酒生产许可证,开工卖酒等案例。(中新网 7月27日)

  民众对泛滥于街头的办假证小广告深恶痛绝,相关部门屡禁不止,无奈采取“打堵结合”的策略,呼吁民众小心上当受骗。然而,令笔者震惊的是,今日这则新闻却曝出安徽质监系统工作人员借证生财,办出了“真的假证”,作为执法单位,这无不等于自己打了自己一耳光。

  据新闻报道,安徽省质监局工作人员江丽娜4年收受30多家酒厂回扣314万元,周成民3个月制作假证2600本获利63万余元…很显然,相关工作人员置法律于不顾,如此顶风而行的“生财之道”现象,其背后若不是有“特殊”人罩着,敢如此之牛?真的是违纪工作人员私刻公章,上级领导毫不知情;还是上级领导徇私舞弊授权胡作非为?

  对此,笔者认为,质监系统负责办理的证件直接涉及群众生命安全,办证等程序监管力度应更加大,然而,如今其工作人员却敢无视法律,公然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件,其中存在很大的猫腻,如今“小苍蝇”被抓,而其背后是否有“大老虎”,还需相关部门深查。若惩治力度仅止于轻查“小苍蝇”,而“大老虎”过了风头又继续为虎作伥,无非又是“哀之而不惩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

  因此,笔者认为,惩治质监系统私办假证不应止于“抓苍蝇”了之。首先,加大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一把手”问责力度,同时,严查背后的利益链条,不管涉及到什么部门和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对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要绳之以法。其次,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私自办证、买证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于购买“假证”的企业,一定要在经济上予以重罚,使其倾家荡产,让他们不敢再为了一己私欲而挑衅法律的权威;对于违纪工作人员,要严惩不贷,涉嫌构成犯罪的应严追其刑事责任。最后,要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让其处于社会监督之中,置于阳光之下。惟次,才能让质监系统办证程序公正透明,还群众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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